广州:困难家庭危房重建或最高补10万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每户每平方米可申请1000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维修,每户可一次性申请30000元补助资金。”日前,广州市住建局就《广州市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社会意见,根据该规定,同一地址房屋在补助资金发放后二十年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危房治理补助资金。
《征求意见稿》明确,本办法所称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是指市、区财政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经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下简称困难家庭)自行开展其唯一拥有的城区国有土地上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或维修的补助资金。
《征求意见稿》提出,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每户每平方米可申请1000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维修,每户可一次性申请30000元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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