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改革一年带来大变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曹笑 实习生 刘柯辰)2018年以来,眉山市青神县制发了《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扎实稳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青神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派驻纪检组组长要接受驻在单位领导,监督检查存在“疲松软”情况,体现不出派的权威、发挥不出驻的优势。现在由纪委统一派驻、管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大胆开展工作,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敢于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
青神县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罗志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前在县民政局任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他说,“由于在驻在单位任职、考核,监督执纪问责畏首畏尾,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机构改革后,让我们更能放开手脚去开展监督工作,发挥前哨作用。”
青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存在未及时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组员廖海英直截了当向该局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现在专职了,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更单纯,围绕预防这个中心,不断‘找茬’,不断在源头、在萌芽状态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为了更好地增强信任。实践证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监督更专注、监督范围更广、监督成效更好。”青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宋美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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