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更新方式转变 市场化推动变为主导
城市更新局局长飞介绍说,目前深圳市的城市更新以市场化推动为主,但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情况值得关注:
二是市场利益导向,选取的更新区域与我市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城市功能亟需完善区域存在一定偏差;
对此,《暂行措施》创新提出了主导、自上而下的重点更新单元方式,主要针对区位重要、对城市发展带动作用强但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市场动力不足或达不到现有政策要求的片区,由区组织进行更新计划申报、更新单元规划编制,选择市场主体进行整体实施,充分发挥、市场两方面的作用。
飞表示,最新版《暂行措施》以推动重点更新单元开发为契机,强化了规划统筹、区域统筹;以简化地价测算体系为突破口,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以利益共享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更新在公共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城市更新是城市功能提升与再造的系统工程,是消除安全隐患、治理城市的民生工程,是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产业转型的治理工程。
记者注意到,暂行措施中提到,“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权属清晰的土地面积占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用地比例)应当不低于60%。用地比例不足60%但不低于50%的,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可按申请简易处理,经简易处理的历史违建及其所在用地视为权属清晰的建筑物及土地。”
对历史违建进行简易处理应该如何理解,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考虑到城市更新和历史违建疏导这两个政策衔接,暂行措施提出了上述做法,即历史违建经过简易处理可以纳入城市更新的范围来。简易处理并不是历史违建确权标准上的“简易”或“降低”,考虑到历史违建纳入城市更新范围时需要拆除,简易主要体现在消防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