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康复综合治疗仪采购询价函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单位所购产品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且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如:大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八、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5、企业参加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证件。
本公司声明,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管理局、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证件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