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金昌中院二审公开宣判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每日甘肃网9月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宣判。
永昌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5日对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对25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韩文龙、包金仓等14名被告人不服,向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韩文龙、包金仓、李学军、冯得鹏纠集他人长期在多地多次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在赌场放贷、抽头渔利、非法敛财,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城乡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他被告人亦构成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赌博等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韩文龙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包金仓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赌博等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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