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在孕期几月做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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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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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是产前检查的一个项目,孕妈妈怀孕5周左右就可以开始做B超检查了,此时通过B超,可以观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胚胎是否存活。在怀孕的第13周之后,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头颅、躯干、心、肺、肝、脾、胃、肾、膀胱等器官和骨骼的情况,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估计胎儿发育情况,还能确定胎盘位置,评价胎盘功能。

  B超检查应注意什么

  B超对受检者无痛苦、无损伤、放射性低,且可重复使用,深受医生和病人的欢迎。在临床应用方面,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各脏器及周围器官的各种断面图像,由于图像富于实体感,接近于解剖的真实结构,所以应用超声可以早期明确诊断。例如:对心脏的先天性、性心脏病,可代替大部分心导管检查。它亦可用于小血管的通断,血流方向、速度的测定,可作胎盘定位、羊水测量,又可对单胎多胎、胎儿发育情况及有否畸形和等作出早期诊断。

  一般在检查易受消化道气体干扰的深部器官时,需空腹检查或作更严格的肠道准备。如腹腔的肝、胆、胰的探测前3日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前1天晚吃清淡饮食,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做盆腔及泌尿系B超检查,要求充盈膀胱,即检查前30~60分钟嘱病人饮水500~800毫升(约2瓶汽水量)利用充盈的膀胱推开肠管,形成“透声窗”,从而使子宫、输卵管、卵巢以及前列腺等器官显示完整清楚。孕怀孕3个月后检查胎儿就不需要喝水等做特殊准备。

  异位妊娠:B超可帮忙释疑

  如果遇到怀孕早期阴道流血,B超可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

  如果在怀孕中后期发生阴道流血,可以确定是否及前置的类型,或者是否存在的现象。对于子宫异常增大的孕妇,可以确定是还是,还能观察胎儿有无畸形。

  若怀疑胎儿有染色体异常的遗传病,可在B超鉴测下抽取少量绒毛组织、宫内脐血或羊水,做进一步遗传学检查。

  整个孕期需做几次B超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绝对的,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3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红灯:B超检查并非多多益善

  有些孕妇说,既然B超很安全,对母婴无不良影响,那么多做几次检查又何妨 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产科医师也主张孕妇不要过多做B超。澳大利亚有位名叫劳伦斯的产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对孕妇做定期检查,不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他将在怀孕期间做过5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经做过3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

  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劳伦斯教授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1/3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红灯: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两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大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当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做几次B超,还需听从医生的意见,医生会全面衡量你和胎儿的情况做出决定,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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