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
妊娠早期 妊娠合并轻型病毒肝炎可继续妊娠,同时给予保肝治疗。若病情较重,应积极治疗肝炎,待病情好转后,可以考虑中止妊娠(),以免对妊娠不利,影响母子安全,又可防止肝炎进一步发展。 妊娠中晚期 手术引产危害较大,一般不考虑终止妊娠。但病情严重者,经过多种保守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就要考虑终目止妊娠。 ??? 分娩期 应配好新鲜血,做好抢救休克及新生儿窒息的准备。尽量采取阴道分娩,但要减少产妇的体力消耗。重点是防治出血。 ??? 产褥期 应用抗生素预防产后感染。严密观察产妇的肝、肾、心的功能变化。产后不宜哺乳,以减少体力消耗和防止肝炎病毒传染给新生儿。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产妇的新生儿应做特殊治疗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下的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内肌注特异高效价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l毫升,以后在3个月和6个月备注射1次。乙型肝炎疫苗,每次l毫升,肌内注射3次,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1个月,第三次相隔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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