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4个月后,可进行“体育胎教”
胎儿的生命也在于运动。胎教理论主张适当适时地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和训练,也就是说,要适时适当地进行一些“体育”胎教,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
运动是胎儿生长发育的必由之路。早在怀孕第7周,胎儿就开始了自发的“体育运动”。从眯眼、吞咽、咂手、握拳,直到抬手、蹬腿、转体、翻筋斗、游泳,真是应有尽有,无所不能。就这样,胎儿的全身骨骼、肌肉和各器官在运动中受到锻炼和发展,胎儿在运动中逐渐长大。所以,当怀孕到了第18周左右,母亲就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腹中的胎动。
做胎教要找最佳时机:
胎儿的生命也在于运动。胎教理论主张适当适时地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和训练,也就是说,要适时适当地进行一些“体育”胎教,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
在怀孕3~4个月后,可以适当对胎儿进行宫内运动训练。做法是孕妇仰卧,全身放松,先用手在腹部来回抚摸,然后用手指轻按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有何反应。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等过了几周,胎儿逐渐适应之时,就会作出一些积极反应。这时可稍加一点运动量,每次时间以五分钟为宜。
怀孕6个月后,就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并用手轻轻推动胎儿,让胎儿进行宫内“散步”活动,如果胎儿顿足,可以用手轻轻安抚他。如能配合音乐和对话等方法,效果更佳。
对胎儿的运动训练,一般在怀孕3个月内及临近产期时均不宜进行,先兆流产或先兆早产的孕妇也不宜进行。此外,手法要轻柔,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每次时间最多不宜超过10分钟。否则将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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