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不足3个月出故障 法院判担保服务公司赔偿15万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黄晓宇 记者 刘浩)上海一家公司购买了一辆平行进口的玛莎拉蒂轿车,到手不足3个月出现发动机故障问题。该公司向承担质保责任的服务公司寻求赔偿,但该公司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支付。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服务公司向购车公司支付维修款15万余元。
平行进口车,全称为平行贸易进口车,是指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国内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从本质上看,实际为“二手车”,区别于授权渠道销售的“中规车”。
因业务需要,伊万公司从某贸易公司处购买了一辆玛莎拉蒂轿车,双方签署了《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载明车辆已行驶里程为308公里。因为车辆属于平行进口车,4S店不提供质保服务,伊万公司向服务公司购买了一份质保期限为3年或10万公里的汽车质保服务,并另行支付了质保服务费用。
一日,小轿车在行驶中,机油压力灯突然报警,发动机加速时也产生了明显的异响。驾驶员立即靠边停车,经查实发现车辆无法继续行驶,运至指定维修点后,伊万公司与贸易公司、服务公司三方从发动机内对机油进行取样并封存送检。
据检测报告,服务公司告知伊万公司,滤清器内有大量金属屑,初步判断是发动机内部机件磨损所致。对机油主要性能数据分析后,服务公司认为发动机故障是由发动机机油性能指标衰减,不能满足发动机使用要求,破坏了正常润滑而引起的。此后服务公司出具《告知函》,称车辆发动机损坏系因润滑缺陷导致,不属于质保服务合同保修范围。
伊万公司只得自行维修,并向服务公司主张修理费用38万余元。对此,服务公司表示,伊万公司没有到授权的服务站进行修理,已构成质保合同中的免责事由,公司不应承担质保责任。伊万公司认为,虽收到了质保服务合同,但合同背面并没有具体条款,因此不认可免责事由一说,对服务公司所谓车辆故障系因润滑缺陷所致的说法也不认可。经核实,车辆的注册日期为2015年5月,伊万公司购买于2017年8月。
庭审中,服务公司还提供了玛莎拉蒂用户手册,手册在定期保养中注明:机油更换指示信息不会监测上次更换机油迄今的时间,如果距离上次机油更换已有两年,应再次更换,即使组合仪表上的机油更换指示信息未显示。在任何情况下,换机油间隔为不超过2万公里或达到2年。手册特别提示不按要求保养会导致车辆损坏。
伊万公司表示,虽然购买玛莎拉蒂后未曾更换过机油,但当时车辆只行驶了845公里,应在行驶1万公里或一年后进行常规保养,而这个起算点不应从车辆出厂或者注册时间起算,应从己方公司购车之日起算。对于更换下来的发动机总成,双方均不同意就发动机损坏的原因进行鉴定,审理陷入了僵局。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发生故障,服务公司依约应承担质保服务义务,服务公司辩称争车辆故障属于免责范围,但免责条款既未交付、也未告知对方,免责事由不构成合同内容。同时,伊万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应正常使用车辆。伊万公司未能按厂家规定更换机油、保养车辆显然未尽到该注意义务。
鉴于双方对发动机损坏的原因均不同意鉴定,最终,法院酌定服务公司承担40%的维修费用,即支付伊万公司维修款15万余元。
该案一审判决后,服务公司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官指出,由于平行进口车的经销商、生产商均不提供质保服务,消费者往往只能寻求第三方的质保服务,现实交易中也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车辆进口或办理牌照的随车文件缺失或迟延、消费者使用车辆不够谨慎等多种情况引发的纠纷。对于想要购买平行进口车的消费者,应该重视以上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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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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