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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市场监管首次联合执法 查获擅自贴标销售“博世”蓄电池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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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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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黄晓宇 记者 刘浩)7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浙江、江苏两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分7组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 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获销售数量共计4万余个,销售总金额达800万余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这是《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

  销售总额达800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2018年11月,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协助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合肥宝辰电器商贸有限公司贴标假冒“BOSCH”蓄电池一案时,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森公司)流出,由宝辰公司贴标后销往各地。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于2018年6月与江森公司签署协议,取消了已生效的订单,并给予江森公司180万余元经济补偿,要求其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

  但是,江森公司在去除上述产品的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上述无标识的蓄电池销售给上海中之杰贸易有限公司、盈之福蓄电池(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元阖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洪荒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银峰源商贸有限公司、易塞德贸易石家庄有限公司6家公司。销售数量共计4万余个,销售总金额达800万余元。

  长三角多地同时执法

  7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基本排摸清楚案情后,与江苏、浙江协调后确定了对该跨区域违法行为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当日,在上海公安经侦总队的配合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会同浙江、江苏两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分7组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 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过程中,上海行动组检查发现,江森公司以其返工去除标签的裸装蓄电池形式销售。中之杰公司将大部分货直接通过江森公司发给各地客户,少部分公司仓库的存货在贴上了印制的“博世”商标后售出。盈之福公司以进货原样将货销售给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北京盛金谷投资有限公司。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侵权电池。

       现场检查中还发现,中之杰公司7家下家购入1206个涉案侵权蓄电池,分别为:上海首帆贸易有限公司451个、上海勇闯工贸有限公司300个、浦东新区康桥镇忆然汽配城经营部125个、浦东新区北蔡镇星源汽配经营部100个、上海英得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100个、上海拥军电瓶批发75个、上海捷骋汽车配件商行55个。

  南京行动组在检查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时,现场未发现涉案电池。目前,总队执法人员会同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仍在核查情况。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涉嫌假冒奔驰车用蓄电池、宝马车用蓄电池。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此新发现的情况开展后续调查。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杭州行动组在检查杭州诺尔公司时,在财务账册中发现有涉案蓄电池,现场发现裸装蓄电池267个。经权利人鉴定,非侵权博世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调查杭州诺尔公司涉嫌侵犯博世商标行为,及销售裸机“三无”产品行为。

  加大执法密度力度强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此次长三角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以往案件调查中如发现涉及其他省市的违法行为,仅将线索以书面材料进行移送、彼此独立办案的传统格局,而是依托微信平台建立了长三角联合行动执法微信群,打破地域阻碍,把办案中的线索情况、取证方向等重要问题及时互通。在协同查办、竞争执法中切磋了办案技巧、探讨了裁量基准等问题,强化了长三角地区的内部协调、统一了执法标准,形成了执法统一权威,避免了行政执法“洼地”。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韦浩表示:“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打破了原先复杂的流转程序,缩短了办案的时长,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就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一体化而言,我们确定了包括每年举办一次执法论坛、每年开展一次执法联合行动、建设一个执法人才库、建立一个执法联络员制度、建立一个典型案例库等五个‘一’的短期目标,确定了以构建一个能实现线索线上互传、办案流程线上合作、办结信息线上共享的综合执法平台作为长期目标,充分实现三省一市的大融合、大统一、大执法。”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江苏、浙江两省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对南京、杭州等地涉案企业、产品进行核查确认,对涉案企业的销售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查处。长三角地区的联合执法工作将进一步把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社会关注、紧贴民生的违法行为上,加大联合执法的密度、力度和强度。

  此外,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同工作还将进一步搭建区域性执法协作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实时交流,已办案件信息共享,切实提升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紧密协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本文图片均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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