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化转型加速,银行理财产品如何估值

  • 来源:互联网
  • |
  • 2019-08-13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告别保本、预期收益,银行理财正逐步向净值化转型,投资者“闭着眼睛买理财”的日子不再。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理财产品的估值和定价则更加重要。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估值指引》),首次明确了银行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而在以往,银行理财产品估值在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多数参考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估值方法。

  《估值指引》承袭了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相关要求,明确摊余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市值法可采用现金流折现估值,并引入“侧袋存放”这一流动性管理工具。但值得注意的是,和公募基金相比,银行理财的估值指引支持符合条件的ABS(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或将引起监管套利。

  摊余成本法使用有限制

  普益标准数据统计,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净值型产品占比持续走高,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市场存续净值型理财产品9494款,环比上升16.36%。

  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的过渡期内,主要以“摊余成本法”来进行估值。而从本次出台的《估值指引》来看,监管更多地鼓励使用市值计量,在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下,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产品,才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根据《估值指引》,选取摊余成本法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会计准则允许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其他金融负债,二是央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允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估值。

  所谓摊余成本法,即指在计算投资标的的市场价值时,将投资标的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虑其买入时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按照这种方法,产品净值在多数情况下都会表现为正收益,无法及时反映市场的波动。

  不过,《估值指引》同时提到,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理财产品,应当采用影子定价的风险控制手段,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理财产品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例如,备受青睐的现金管理类产品采用就是“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方法。

  相较摊余成本法,市值法下的产品净值波动更加频繁,可能在某个时间段出现净值回撤,也可能出现净值加速上涨。它主要采用市场或第三方估值定价,同时再加上由于市值波动带来的估值损益,可充分向投资者展示产品的净值风险。

  对于银行而言,多数并不倾向采用市值法,主要原因在于考虑到客户粘性的维护。“如果完全采用市值法,收益波动就会较大,一些客户就比较容易流失,所以银行在净值化转型过程中,也在加大力度去提升投研能力,去做投资者教育。”某华东地区城商行资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另一方面,银行理财的投资标的多以债券等固收类资产为主,且大多是持有到期,较适合摊余成本法。

  另外,在非标债权类资产估值方面,《估值指引》衔接了资管新规的要求,称只有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或者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封闭式资管产品,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

  值得注意的是,与公募基金估值指引不同的是,银行理财的估值指引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估值办法规定仍存模糊之处。

  公募基金估值指引明确区分了货币基金和非货币基金,对于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允许使用摊余成本法;对于非货币基金的债券投资,一律采用市值法计量。相较之下,兴业研究报告分析,银行理财估值指引虽然对于固定收益类证券规定了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或市值法计量,但却未明确要求是哪类理财产品,也未专门规定现金管理类产品(类货基)的估值方法。

  “本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仅在非标资产的估值章节,引用了资管新规的规定,对于开放式的类债基产品、类货基产品,是否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有待进一步明确。”兴业研究称。

  金融监管研究院资管研究部总经理周毅钦亦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固收类证券,中基协和中银协最大区别就在于ABS和私募债的估值办法上。“银行理财产品的估值办法整体上应同公募基金估值办法保持一致。如果有明显区别,可能会引发新的监管套利行为。”他称。

  引入“侧袋估值”

  《估值指引》还在“金融资产减值”部分中提出了“侧袋估值法”,作为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该方法此前只在我国私募专户领域使用过。

  具体来看,侧袋估值指的是,当理财产品管理人无法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评估预期风险计提减值时,可将产品中上述金融资产与其他金融资产进行隔离,放入“侧袋账户”中,并锁定与其对应的客户和持有份额。其他资产仍在“主袋账户”正常估值,并开放申赎。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侧袋存放机制的引入有望为资管产品的违约债券处置提供一种可行的机制。兴业研究分析称,“侧袋存放法”能够避免投资经理在投资资产价格跌至谷底时被迫处置该资产; 在投资标的破产时有利于清算有序开展。其往往用于投资资产破产、违约风险上升、兑付困难等情景下,但缺点在于限制了投资者赎回的权利。

  所谓“侧袋账户”,即指当投资组合中持有包括房产、交易量较低的债券、股票、文物、担保债务凭证、私募股权等一项或几项流动性缺失的资产,无法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对这些资产进行估值或及时变现,而将这部分资产独立于主要投资组合,在另一个账户中存放、运作和核算。这个账户就被称为“侧袋账户”,原投资组合剩余资产的存放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与主袋账户是独立运作和估值的,资产变现或结清时,会将相关资金返还对应的客户。如果侧袋账户中的金融资产恢复正常,可进行正常估值或变现时,可回转主袋账户。

  “银行如果要使用侧袋估值法,还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对原有TA系统重新改造,对所对应的客户份额进行重新备份;另外对业绩报酬怎么进行计算,如何定价产品浮动管理费;同时,对于投资人,特别是机构委外业务中,相关的风险监控也将更加复杂。”周毅钦表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