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政:“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昨日出台新政,宣布将进一步简化售楼处等临时建筑的“转正”手续,“拿地即开工”将成为现实,这也是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建后发布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通讯员 杨丁丁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马祚波 徐媛园
“拿地即开工”不再是梦
在其官方网站上扬子晚报记者看到,该文件的全称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称,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
第一,是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为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办理路径。此类临时建筑,若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若想要保留,可通过简单的路径转为“正式”项目,即在符合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申报规划许可变更的方式,直接换取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售楼处卖完房子不用拆,能“转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该政策使得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将大大加快项目建设速度,避免了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处处长周振东介绍,以往,地块购买以后需要等待规划审批手续完备以后才能开工,这一等往往就是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根据最新的规范文件,“只要准备材料齐全,当天在窗口就能成功办理。”也就是说,像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可以“快人一步”,先行建设。
不少楼盘的售楼处尽管是销售中的临时建筑,也十分“高大上”。但在以往,临时建筑的最终命运只能是被拆除。本次规范文件就首次为临时建筑的“转正”提供了路径。“以往的规划许可证期限是2年,可以延期1年。但有的项目的工期长,许可证的有效时间难以满足需要。”周振东表示。此外,因建设工程需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最后一次规划核实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对临时建筑申请多次延期,有充分的时间来考虑和安排临时建筑是否要“转正”。一般而言,像售楼处这样的临时建筑可以选择成为配套商业、物业用房。如果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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