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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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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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和医疗保障扶贫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国卫扶贫发〔2019〕45号)、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推进组的通知》(吉脱贫办〔2019〕17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期,吉卫小编带你了解吉林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内容。

  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

  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合理配备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实施贫困地区业务用房面积不足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为贫困地区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的15家乡镇卫生院补足建筑面积。同时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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