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付通遭罚149万 公司:大部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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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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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潘婷 实习编辑 刘野

  日前,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被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4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30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财付通第一次遭到央行处罚。公开资料显示,财付通已被不同机构处罚4次。记者注意到,日前,腾讯旗下理财通平台的运营主体由财付通公司变更为上海腾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被处罚一事,财付通回应称大部分已完成整改:财付通在收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启动自查,制定并落实逐项改进计划,目前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后续,财付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继续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服务。

  财付通已被处罚4次

  据记者统计,财付通已经被处罚4次,合计罚款252万元。

  2017年5月,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财付通被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处以3万元罚款。

  2018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通报27例外汇违规案例,财付通在列。通报显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2017年11月,据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披露,腾讯旗下财付通在收到法院要求其划拨“老赖”存款的协助执行通知后,默然置之,11月14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财付通公司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行为罚款40万元。

  岚皋县人民法院认为,财付通公司作为从事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协助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的法定义务,更应有惩戒失信、共建诚信的社会正义与担当。该公司拒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害司法机关办案,更是对国家法律规定的无视,必须对违法行为予以司法制裁。该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运营主体变为腾富金融

  启信宝显示,财付通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化腾。央行信息显示,财付通于2011年5月获得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业务范围为全国。目前,财付通业务类型发展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

  日前,理财通公告称,运营主体将由财付通公司变更为腾讯旗下的上海腾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告显示,此运营主体迁移工作将不会对平台用户已享受的服务和权益内容产生影响。

  启信宝显示,上海腾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闫敏。

  理财通官网显示,截至2016年末,其总用户量超过1亿,资金保有量逾1400亿元。理财产品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类、保险类、券商类、企业贷、指数基金等。

  腾讯2019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总收入为人民币1742.86亿元,同比增长18%。截至2019年第二季末,理财通的总客户资产超过人民币80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财报显示腾讯集团金融科技及企业服务2019年第二季的收入同比增长37%至人民币228.88亿元,该项增长主要受商业支付及云服务的收入增长所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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