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资产支持计划尽调不充分 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9月23日讯 由于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长城证券近期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函件显示,长城证券存在有以下问题:一是尽职调查不充分,现金流预测不合理,未建立相对封闭、独立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机制;二是存续期间未有效督促资产服务机构履行义务,未有效进行基础资产现金流跟踪检查;三是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未完整、如实披露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情况等问题。
以上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以及《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长城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内控管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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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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