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个央企混改项目“敲门招商”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高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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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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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74个央企混改项目“敲门招商”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高达38%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从被动选择到主动招商,10月18日,一场声势浩大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专场推介会”在北京召开。

  在本次由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指导、北京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主办的推介会上,共有274个中央企业混改项目集中亮相,拟引入社会资本规模超2000亿元。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坦言,举办本场推介会旨在全面展示央企混改的动态趋势和最新成果,集中推出一批拟在近期混改的项目,让社会各界特别是非公资本投资者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推动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深度融合发展,助推央企混改不断取得新突破。

  从亮相本次推介会的274个央企混改项目来看,呈现出三个“多样性”特征:一是混改形式多样,既有产权转让项目、增资扩股项目,也有投资新设项目;二是行业类型多样,既有传统的金融、房地产等项目,也有大量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104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38%,拟引入社会资本超45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还有30余个来自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重点领域的混改试点项目也在本次推介会上集中发布,拟引入社会资本超300亿元;三是释放股权比例多样,既有释放参股权项目,也有多项释放控股权项目,65个项目释放50%以上股权,占比达到23.72%。

  “通常来说,国企拥有较好的装备、技术、人才、渠道和品牌基础,掌握的资源也比民企丰富;而民企则产权更加明晰、机制更加灵活,员工激励更加到位,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在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副部长袁媛看来,充分发挥国企、民企优势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在挖掘他们各自优势基础上,进行互补合作,这是强化经济活力,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提质增效等诸多挑战的有效途径。

  事实上,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产权市场作为服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的重要资本市场平台,在助力央企混改方面,无疑发挥着发现投资人、发现价格、规范交易、防范风险等重要作用。据悉,在2015年至2019年9月份间,全国产权市场共完成1823家国有企业混改项目,引入各类社会资本3883.2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引入社会资本达1414.8亿元。

  若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体情况来看,国务院国资委10月17日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按照穿透式统计口径,自2013年到2018年底,中央企业中参与混改的企业数量占比已达到70%;按照一户一户计算的统计口径来看,2013年到2018年期间,中央企业实施混改3359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过9000亿元。此外,在今年1月份至9月份,中央企业各级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过600户。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贾立克在本次推介会上表示,虽然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混资本”、“改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但不敢混、不愿混、为混而混、一混了之、重混轻改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反映出有的企业对混改的意义、作用认识不清,片面追求混改企业数量和比例等指标;有的企业混改目标不明确、路径不清晰,缺乏战略考量和顶层设计;一些民营企业担心没有话语权、混改后不能参与公司治理等。

  在此背景下,贾立克表示,国资委会继续分层分类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重点在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推动混改;二是完善混改企业治理,更好发挥非公资本股东的积极作用。混改企业在股权结构上,要尽量避免一股独大,尽可能使非公资本的股权比例足够派出董事或监事,或赋予持股比例较低的非公资本股东董事提名权;三是鼓励混改企业探索用好各种激励方式。逐步转变混改企业对员工持股这种单一激励方式的依赖,结合企业实际,灵活运用股票期权、股票分红权、限制性股票、岗位或项目收益分红、股权奖励或出售、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各种激励方式,同时注重发挥好非物质激励的特殊作用,系统提升正向激励的综合效果,增强核心骨干员工的获得感。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场推介会上,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打造的“央企混改专区”正式上线,该专区通过集中披露中央企业最新混改项目,及时发布政策法规、交易规则、混改项目等信息,广泛征集各类投资方。未来,线上“央企混改专区”将和线下推介会同时发力,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项目发布和推介模式,助力央企混改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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