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稳健 存保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 吴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报告称,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人民银行适时适度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发挥存款保险制度核心职能,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稳妥化解中小银行局部性、结构性流动性风险。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整体看,我国中小银行风险应对能力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前瞻性有所增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平稳,4000余家中小银行整体经营稳健,资本和拨备水平充足,流动性整体充裕。
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25%,贷款损失减值准备1.74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24.4%;前三季度中小银行实现净利润4483.5亿元,抵御风险的“弹药”充足;超过99.2%的中小银行流动性比例高于监管要求,中小银行流动性水平充足。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尽管中国银行业发展面临一定压力,但在适应经济环境变化、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包括中小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整体利润增速仍保持正增长,风险整体可控,依旧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今年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后续部分中小银行的流动性受到影响。对此,报告指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包商银行正常经营,未出现客户挤兑。人民银行适时适度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有效遏制了包商银行风险向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蔓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前期央行和银保监会的一系列操作,对问题机构的处置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小银行局部的流动性问题已逐步解决,依据信用风险定价日趋合理。”鲁政委表示,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平表示,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可依照条例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可最高偿付50万元。“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专家表示,存款保险实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可以加强对银行盲目扩张和冒险经营的约束。何平认为,对金融风险而言,事前防范比事后处置更重要。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加强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及时采取早期纠正措施,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报告显示,近年来通过早期纠正措施,我国已有164家机构评级结果改善,退出高风险机构名单。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中小银行流动性状况,加强市场监测,不断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推动中小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实现中小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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