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四推进” 镇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镇赉县编办将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并通过信用建设提升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制度建设 推进信用工作规范化
镇赉县成立县委编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并完善相关人员配置。修订完善《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管理制度的办法》。向县信用办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加强部门间信用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无缝对接。
完善信用赋码 推进法人信息共享化
为持续深入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镇赉县积极完善更新法人基础信息,按照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求完成新组建、调整和撤销部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转换,做好新设立、变更和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凡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的,及时完成该单位信息归集工作,将该单位证书刊载信息向该市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实现信息共享。
完善抽查工作 推进日常监管有效化
镇赉县还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305家事业单位按照3%比例开展抽查工作,围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对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资产负债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完善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 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化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是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镇赉县严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关,严格执行法人登记准入制度,制定完善现场核查、财务审验、印章管理等工作制度,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涉及的相关内容逐项核查,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目前,全县305家事业单位已全部依法登记,并于每年3月份推行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星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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