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武: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新华社记者李荣
2015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指明了方向。
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3年前,原宝钢、武钢实施联合重组,正式成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挥党组织独特优势,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宝武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中国宝武结合企业实际,构建决策制度和运行机制体系,确保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无缝衔接,议事决策规范高效、运行顺畅,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科学民主、风险受控。联合重组以来,中国宝武连续两年实现利润翻番,经营利润创历史新高,企业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事项范围+权责边界+事项清单”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权责对等、科学规范、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才能切实推动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首要问题是,厘清什么是“重大事项”。中国宝武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德荣介绍说,中国宝武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专项攻关团队进行专题研究。在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事项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具体类别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中国宝武明确,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应由党委决定的涉及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以及依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企业管控模式应由董事会、经理层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此,清晰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二个问题是,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如何安排。中国宝武根据“职权与功能定位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对等、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这3条原则科学划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确定为:涉及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专项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的事项由党委直接决定;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或经理层按授权决策。
在完善核心制度的基础上,中国宝武建立了决策事项清单,其中包括加强党的建设、重要人事任免、战略规划、体制机制、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重大投资、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涉及方向全局、需要重点把控或有重大风险的81个重大决策事项。以“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例,决策主体为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前置把关、由总经理召集主持的公司常务会承担审核责任,董事会审定,最终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优化+细化”
中国宝武正在不断优化决策程序:
——会前,决策酝酿,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调查研究。
——会中,集体决策,会议须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逐一充分讨论决策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人员,书面委托表述意见。
——会后,执行决策,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为了既保证规范行权、又保证决策效率,中国宝武细化了审议要点。在前置研究讨论中,重点审议决策事项是否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家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存在政治、法律、廉洁、环保、维稳等方面风险,是否维护职工群众、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两规”(规范、规划),是否听取了专业管理意见。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审议决定时,重点从决策事项战略方向、行业责任担当、企业实力提升、产业资源配置、风险与收益的综合价值、内部决策权限安排等方面进行审议,并辅以合规性审查意见。
“三个坚持+四个把关+四不上会”
翻阅中国宝武的决策记录,可以发现这样一些事例: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框架调整议案”初次提交时,因议案不成熟、准备不充分,不安排上会决策,在下一次会议时再提交审议;前置研究“一下属子公司增加资本金议案”时,因增资原因、增资渠道、增资后业务发展路径等重要事项不清晰,党委常委会予以否决,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
这是中国宝武设立的“三个坚持、四个把关、四不上会”决策运行机制的运作“留痕”。
重大事项决策,既要防止前置走过场、摆样子,又要避免党委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直接决策指挥。“三个坚持”,是坚持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避免以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党委意见;坚持充分落实党委意图;坚持党委把关不决策,支持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发挥作用。“四个把关”,是把好政治关、方向关、纪律关和规则关。在此基础上,实施“四不上会”:决策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的不上会;临时动议的不上会;论证不充分的不上会;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最近2年来,中国宝武共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55次,前置把关137项议案。其中,7项未上会,2项前置研究未通过,16项修改后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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