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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新华社西宁12月25日电(记者央秀达珍)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自2019年12月31日起,青海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标志着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正式进入医用耗材“零差率”时代。
此次调价涉及六大类509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15项、病理学诊断7项、临床诊断72项、手术治疗374项、康复医疗9项、中藏医32项。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补偿10%、医疗机构自行消化10%,保持医疗机构收入总量基本平衡、良性平稳运行。
据介绍,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将按耗材采购价格进行收费,不再加价,真正实行“零差率”销售。此外,利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性减收腾出的空间,将同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我们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违规支付医保基金部分全额予以追回或拒付。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张青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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