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民生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保障性住房建设更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能够为困难家庭起到雪中送炭、兜底保障的作用,是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干部职工、普通群众都十分关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的住房保障格局,越来越多的群众有了温暖的家。
不过,解决住房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细水长流、久久为功,逐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民生保障。
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必须要向改革要动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加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并推动其因地制宜、落地开花。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形成既符合市场经济机制,又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必须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要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并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既全力推进,又量力而行,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方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坚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
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必须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件解民难、得民心的好事,但要把好事进一步办好,还必须加强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监督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与此同时,还要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商业贷款等管理力度,积极、合理、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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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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