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网络信息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立法,系统回应了当前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市场所面临的问题,全面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使用者以及网络行业组织等主体应当遵守的管理要求。
一位作家说过,“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热爱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说,网络也有这种危险。无远弗届的网络是我们热爱的东西,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便利,也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然而,网络这把双刃剑有时也让人头痛不已,网络信息污染就是大问题。
打开微信朋友圈,各式各样的“鸡汤文”“养生帖”刷屏,哗众取宠的标题、拼拼凑凑的内容、真假难辨的信息、巧妙植入的广告,让人不胜其烦;点开一些导航主页,几乎没有一条正经标题,什么消息都与广告混搭,配以毫无关联的低俗配图,让人不忍直视;进入某些网站,各类广告弹窗就像“牛皮癣”,不时跳出来霸屏,有时还不容易关闭,让人怒火中烧。有的网站有意传播欺诈、迷信、暴力、色情等信息,操纵舆论、妖言惑众,践踏社会底线;有的网站利用自媒体账号恶意营销,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挑战法律底线;有的网络肆意抄袭侵权,大肆洗稿圈粉,构建虚假流量,破坏传播秩序。
以网络谣言为例,几乎每一起重大社会新闻发生之后,总有谣言流出,混淆视听、扰乱秩序,且几乎都是在网络中传播。近期,就有一些关于“武汉病毒性肺炎”的不实信息在网络流传,武汉公安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对造谣者依法进行了处理。好奇也罢,追求流量也罢,不论出于何种目的,虚假、不良、违法信息在网上肆意传播,不仅污染了网络生态,也损害了公共利益,不可等闲视之。多年来,公众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呼声日高。
《规定》出台,正当其时。它是行业发展所需,当一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到一定阶段,制度供给、管理完善是必然之举。它是可持续发展之道,规范管理并非“掐脖子”,而是行业行稳致远的保障。只有让公共利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行业利益才有所依附,否则就是一个负和博弈。
《规定》出台,开渠引流。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社会自治都统一到法治化轨道上来,《规定》为衡量、规范、引导网络空间的人际行为和人际关系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为促进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基础。无论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还是信息使用者、传播者,都要恪守《规定》精神,一起做网络良好公民,共同维护网络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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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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