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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迅4850万转让应收账款遭问询,是否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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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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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创业板上市公司迪威迅(300167)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问询函主要关注对纬源投资4836万元的应收账款作价4850万元转让给前海晴方这一事项,深交所要求说明交易的原因及背景,说明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公司历史年度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恰当,此次应收账款转让的目的是否为避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

  迪威迅于2020年1月6日收市后披露《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公告》,将对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源投资”)48,360,143元的应收账款作价48,500,000元转让给深圳前海晴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晴方”)。纬源投资由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出资设立,曾以铜仁市750亩商业用地为上述应收账款提供担保,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已达4年,但公司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迪威迅就几个事项进行说明:

  1.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的签署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请说明交易的原因及背景。

  2.本次应收账款转让是否附追索权,具体列示你公司对该笔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说明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对你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3.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值48360143元,对应的截至2019年11月30日含权逾期利息15803516元,合计64163659元,该应收账款自2015年到期至纬源投资履行完毕付款义务所产生的利息及违约补偿归前海晴方所有,但本次你公司作价48500000元予以转让。请结合铜仁市750亩商业用地的公允价值、变现的可行性,说明本次转让作价是否公允。

  4.本次转让合同约定前海晴方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支付到你公司指定账户。请核实说明前海晴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违约风险,你公司与前海晴方是否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

  5.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历史年度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恰当,本次应收账款转让的目的是否为避免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

  迪威迅连续2年亏损面临暂停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已经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数据显示,公司2017年亏损584.99万元,2018年亏损继续扩大,亏损1.62亿元。

  2019年12月30日,迪威迅发布公告称,公司2017 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相关规则,如果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2019年前三季度扭亏为盈

  去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2亿,同比增长62.3%;实现归母净利润224.6万,上年同期为-3041.8万元,同比扭亏为赢;每股收益为0.01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92.5万元,对净利润影响较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32.2万元,由上年同期-3344.1万元的亏损转为盈利。

  公开资料显示,迪威迅成立于2001年9月,2011年1月挂牌深交所上市,是一家集视频通讯技术、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统一视频管理应用系统(SIAP)及视讯政务应用系统(VAS)。去年12月30日,迪威迅曾表示,公司已采取各项经营措施促进公司基本面的好转,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新型园区建设方面,公司将继续聚焦于建设运营智慧化新型园区业务方 向,提供园区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服务。智慧化服务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在金融、证券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 象及口碑,未来将在更多的产业方向上持续研发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科技、 强化产品,形成品质服务,实现服务价值的有效传递与持续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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