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肠绞痛的最新评估标准和护理方案(推荐收藏)
婴儿肠绞痛是一种行为综合征,表现为健康婴儿难以安抚的烦躁或哭闹行为,每天出现3小时以上,每周持续≥3天,并持续3周以上。
婴儿肠绞痛通常于2周龄发作,6~7周龄为发作高峰,3~4月龄自行消失。大约20%的小婴儿受其困扰。随着年龄的增长婴儿肠绞痛症状可自行消失。
一项前瞻性研究发现,婴儿期肠绞痛患儿在10年后发展成经常性腹痛的风险较婴儿期无肠绞痛者增加11倍,发生过敏性疾病和心理障碍的风险也高。
一、婴儿肠绞痛发作的可能机制
婴儿肠绞痛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胃肠动力异常、肠道菌群失调、乳糖不耐受以及心理社会因素等都可能参与婴儿肠绞痛的发生,但均无确切的证据。此外,婴儿肠绞痛还可能与胃食管反流、食物过敏、肠激素失调、睡眠问题、烟草暴露以及自主神经系统的失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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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动力异常:
胃肠动力异常可能是婴儿肠绞痛的病因之一。婴儿发育中的 肠道神经系统暂时性功能失调可能导致婴儿肠道运动增强,导致肠道痉挛,尤其是在生命最初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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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菌群失调:
研究表明,肠绞痛婴儿肠道菌群与健康婴儿肠道菌群不同。此外,幽门螺杆菌感染可能也是婴儿肠绞痛的诱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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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糖不耐受:
乳糖不耐受是由于小肠乳糖酶缺乏或不足,使乳糖未能在小肠完全分解和吸收,当乳糖进入结肠后,由乳酸杆菌和双歧杆菌发酵,产生乳酸和氢气等,从而使结肠迅速扩张,并引起疼痛;而结肠中的乳糖和乳酸产生的渗透压可造成水分的大量渗入,导致肠道进一步扩张。肠绞痛婴儿的症状类似有肠胀气和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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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神经系统失调:
目前普遍认可的假说认为,婴儿肠绞痛与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平衡密切相关。早产儿和小于胎龄儿发生过度哭闹的风险明显增加,都为该假说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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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如心理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亲子互动缺乏或父母的焦虑,在婴儿肠绞痛的发生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项大型的前瞻性研究指出, 母亲或父亲在孕期存在抑郁症状,会大大增加婴儿生后过度哭闹的发生。患肠绞痛的婴儿通常较为急躁和敏感,有着"难养"的气质。
婴儿肠绞痛似乎更容易发生在无喂养经验且焦虑(尤其是母亲)的家庭中。另有研究指出,肠绞痛婴儿母亲较健康婴儿母亲更敏感。亲子间互动质量较差与婴儿过度哭闹明显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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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养障碍:
母乳喂养不当是婴儿哭闹的重要混杂因素。母乳喂养困难,如存在乳头定位困难、口腔运动障碍、舌系带过短或感官处理问题等,很可能导致敏感的婴儿形成根深蒂固的哭闹、烦躁,甚至对喂养感到厌恶。
二、婴儿肠绞痛的诊断和评估
婴儿肠绞痛的临床诊断是基于婴儿哭闹行为的特点:突发的、无法安慰的哭闹;常伴有肢体语言,即膝盖弯曲、握紧拳头及面部扭曲(常常通红)共同表现出一副痛苦的状态。此外,诊断婴儿肠绞痛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所引起的肠绞痛。
罗马Ⅲ标准提出了以3个"3"为标准的诊断,即婴儿哭闹和烦躁不安必须突然发生突然停止≥3h/d,至少3 d/周,持续3周以上。然而,这些标准在临床诊断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太过武断,尚无证据表明每天哭闹时间大于3小时与每天哭闹2小时50分钟有何差别。
(2)照料者往往难以持续7天进行婴儿行为记录。
(3)标准侧重于婴儿哭闹的"量" ,而这些"量"可能在未达到所需的长时间之前,已足以困扰照料者。
(4)尚无证据支持婴儿肠绞痛引起的哭闹一定为突然发生或异常发生。
因此, 罗马Ⅳ标准从临床角度对婴儿肠绞痛的诊断做了一些改变,强调婴儿肠绞痛的诊断标准应分为临床诊断标准和临床研究标准两部分。 临床诊断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症状开始和停止的年龄段<5月龄。
(2)由照料者反映, 婴儿出现反复、长时间的哭闹、烦躁或易激惹,且均无明显原因、无法预防或解决。
(3)婴儿无生长迟缓、发热或生病的迹象。此处"烦躁"指间断的不良发声,并已被定义为"不完全像在哭,但又不清醒的 行为’" 。婴儿的表现往往介于哭闹和烦躁不安之间,使得实践中难以区分这两种症状。对于婴儿肠绞痛的临床研究标准,罗马Ⅳ标准强调,除了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两方面: (1)照料者主诉婴儿哭闹或烦躁不安7 d内至少发生3次,每次持续3 h及以上,且由临床医生或研究者在电话或面对面的探视中观察到。(2)研究组婴儿在总时长24 h的观察中,哭闹和烦躁的持续时间应≥3 h,且至少一次由前瞻性、持续24 h行为日记所记录。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非镇痛性、舒缓性动作,如有节奏的摇摆和轻拍(约每分钟1~3次)可以使放下后会很快恢复哭闹的婴儿安静下来,这样的安抚手法也支持肠绞痛的诊断。这些改变使得判定婴儿肠绞痛所涉及的婴儿行为表现的评估更为客观。
了解婴儿肠绞痛的哭闹,尤其是使其能够与婴儿平常哭闹模式进行比较,有助于安抚照料者,并为诊断提供有利的信息。对哭闹和其他行为的记录,如婴儿日记是最准确和有效的评估工具。问卷评估如哭闹模式问卷调查,虽然比较主观,但就以筛查为目的,在医生的指导下由照料者来完成也属简单易行和准确性高的评估工具。
三、婴儿肠绞痛的处理
尚无法对婴儿经历的疼痛程度进行评估, 但婴儿肠绞痛的很多症状如无法安慰的哭闹、痛苦的表情、高音调的哭声,以及蜷缩的腿,足以让研究者认识到,在这些婴儿确实存在潜在的疼痛。90%以上的婴儿肠绞痛病例中,需要的不是"肠绞痛的治疗" ,而是帮助照料者顺利度过孩子生长发育所经历的这个挑战期。
由于婴儿肠绞痛机制不明,目前的处理主要是改进护理和喂养,药物、益生菌以及其他治疗的效果有待观察研究。
1.护理:
首先要安抚焦虑的父母。 告知婴儿肠绞痛是一种具有自限性的表现,并非由于某些疾病或父母自身忽视引起所致。
其次, 应将家长的注意力转移至如何给予婴儿更适当的护理,包括减少过度刺激、增加更有效的抚慰。与此同时,建议家长不要灰心,否则,应将婴儿暂时转交他人照看。
有研究者建议, 对肠绞痛婴儿应采用行为护理,即对婴儿进行规律性和一致性的常规护理;同时结合包裹法,给予婴儿适当的包裹,模仿子宫内环境从而使婴儿安静。然而,一项随机对照研究发现,此法并不能起到减少婴儿哭闹的作用。
一项Meta分析发现, 婴儿按摩可明显改善母婴间的互动,并能减少婴儿哭闹。
还有一些减少婴儿哭闹的办法,如将哭闹的婴儿置于干衣器或吸尘器附近(即白噪音),特有的"肠绞痛抱" (即在婴儿的腹部施加一定的压力),或开车带婴儿溜一圈等。
2.喂养:
母乳喂养是最适合婴儿的喂养方式,但当各种原因导致 母乳量不足时,婴儿很可能出现哭闹-烦躁的行为。此外,母乳喂养和配方奶喂养婴儿的肠绞痛发病率相似。不建议通过改用大豆配方奶来缓解婴儿肠绞痛。含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的 部分水解蛋白配方奶可能有缓解婴儿肠绞痛,减少肠绞痛婴儿哭闹发作次数的作用,但仍缺乏有力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
3.补充益生菌:
近年的随机对照研究显示,特定益生菌如罗伊乳杆菌DSM 17938,可以减少婴儿哭闹。在一项多中心、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给予生后3月龄内婴儿罗伊乳杆菌DSM 17938干预的益生菌组与对照组婴儿相比,排便频率更多,且哭闹时间明显减少。虽也有双盲对照研究不支持这一结论,但在拉丁美洲国家专家对儿童胃肠道益生菌使用的文献回顾中,还是推荐罗伊乳杆菌DSM 17938用于婴儿肠绞痛的预防和治疗。
4.其他:
由于婴儿肠绞痛尚无有效治疗方法,许多家庭转向补充和替代干预,如推拿等,但效果尚未获得肯定。
综上所述,婴儿肠绞痛被认为是一种行为综合征,其机制尚未明确。婴儿肠绞痛具有自限性,但会给父母和家庭带来困扰。婴儿肠绞痛是否寻求医疗帮助,取决于父母或照料者对婴儿的关注度、经验、期望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临床医生处理婴儿肠绞痛时,不仅需要关注婴儿,更需要安抚和消除父母或照料者的焦虑和恐惧情绪。改进护理和喂养,适当应用益生菌等可能有助于缓解婴儿肠绞痛。婴儿肠绞痛与肠道免疫、肠道微生态以及肠道动力之间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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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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