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后如何上户口
对于宝宝出生后的生活常识问题大家已经了解很多了,现在让我们了解一个重要却总被忽略的问题。宝宝出生后,要在一定时间内给宝宝上户口,不过毕竟都是第一次,所以很多事情不懂。个人觉得最好要多打电话询问,以免要跑好几次。每个地区上户口的流程和需要的证件会略有不同,这就需要家人提前准备好了。下面的内容为您详细解释,如何给宝宝上户口,上户口的一般流程。如果有时间,最好能抓紧办理,不然逾期就有些麻烦了。
1、新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新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父母户口迁往本市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父母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农村妇女在家生产的婴儿,由父母申请、村公所(委)证明、旁证人证明、辖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父母《户口簿》以及出生记录到所在卫生院或卫生所补开《出生医学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注:以上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凡属1987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要随母落户,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还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5、关于收养类出生登记:(1)被收养人在当地福利院的;(2)弃婴;(3)被收养人在南宁市外福利院的。以上三种凭《收养登记证》、申请报告、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所需相关材料,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受理,调查核实,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报分局户政科审批。
6、各派出所要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收养证明材料收存归档,作为办理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永久保存。
给新生宝宝上户口流程:
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没迁在一起,新生儿要上到男方的户籍上,就要先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小孩没有在随女方入户。
2、然后到女方单位开出符合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如果没有单位则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再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加盖公章,证明是计划内生育的,没有违反有关规定。
3、再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计生办用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证明去换张入户通知书回来。
4、接着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张申请表,如果上面写要居委会盖章,则需要去所在地的居委会(收费),如果申请表上写着只要单位盖章则好办多了。
5、最后去到需要入户的派出所找辖区户警,请他在申请表上签个字再找所长签个字就大功告成了。
初生宝宝上户口要带好以下证件。一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是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三是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四是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