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母患哪些病应慎哺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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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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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乳喂养婴儿不仅有益于婴儿的健康,而且也是一种自然延长妇女生育间歇期的方法。但是,有些患病母亲不适合用母乳喂养婴儿。
  
  大多数情况下,哺乳会加重乳母的负担。有及重症心脏病的乳母不适合喂乳。只有心脏病的代偿期或瓣膜损伤已作修补术而且效果较佳者,才可以喂乳。
  
  患结核病的乳母在接受抗结核药治疗期间,不宜照看和喂养婴儿。婴儿生下来后必须立即接种卡介苗,至少应与母亲隔离6周。若条件所限做不到彻底隔离时,要定期为孩子做身体检查。
  
  精神病:患这种病的乳母由于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爱抚和照看孩子,婴儿饥一顿、饱一顿,容易患营养紊乱病等,而且智力开发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不适合母乳喂养。
  
  乳母甲状腺功能亢进,又在治疗期间,抗甲亢的药,如硫氧嘧啶等容易进入乳汁中,婴儿若长期食用这种母乳,可引起婴儿及甲状腺功能不足,危害婴儿健康发育。
  
  乳母急性乳腺肿胀,在产后4~8天常见,应作为急症来处理。但乳汁可以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揉压从乳头中挤出来,收集于干净的容器内,经煮沸后再喂给婴儿吃。一旦局部红肿,全身发热并出现炎症时,乳汁要挤出来丢掉,待经过治疗,乳房变软,肿胀消失后,才可继续哺乳。
  
  在经饮食及胰岛素治疗,病情已趋稳定时,方可以用母乳喂养婴儿。
  
  急性感染:在用抗生素治疗期间,需中止数天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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