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保健应由实际出发
各地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新生儿出生时的平均体重有逐渐增高的趋势。这并非完全是件好事。因为,胎儿过大过重是引起难产的原因之一。
胎儿出生时体重偏高与孕妇在孕期盲目加强营养或活动量过少有很大关系。
目前,孕妇营养过剩和活动量过少的现象比较普遍,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位肥胖产妇说得很有代表性:“我本来就较胖,怀孕后,医生还让我多吃些营养高的食物,丈夫给买好吃的,妈妈送,公公婆婆劝,都怕我吃得少,担心孩子不聪明,所以我只有多吃,结果把我吃得更胖了,孩子也吃大了,不得不剖宫产!”这个问题提出来,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它提示出一个道理:孕期保健也和做其它事情一样,不能千篇一律,一个模式,也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那么,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营养与体制状况:这是实行区别对待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果孕妇孕前的营养状态很好,体制亦佳,一般说来,孕前就无需再特意去加强营养。孕早期也如此,因3个月以内的胎儿尚小,发育过程中不需要大量营养素,只要能正常进食并适当增加一些优质蛋白就可以满足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了。但是,若孕妇孕前营养状况已欠佳,体质又较弱,措施就不同了。这种人应该从受孕前几个月就开始增加营养,想方设法增强其体质,否则就不宜妊娠。怀孕后也要及早改善其营养状况,把增加营养当成早孕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这样的孕妇如发生剧烈的早孕反应,频繁呕吐,更不能粗心,要及早就医。进入妊娠中期也要因人而异,对于营养状况好、体质佳的孕妇,适当地加强营养即可,而对于营养过剩、体态明显肥胖的孕妇,要定期检查胎儿的发育状况,若发现胎儿偏大,应适当地限制或调剂孕妇的饮食,减少高热量食品的摄入。
体力活动总量:孕妇究竟应该比一般人多休息多少,采取何种休息方式,是否参加体育锻炼,以何种方式运动为宜,这更要因人而异。如果孕妇是个劳动妇女,怀孕后仍照常参加劳动,下班后就应该以休息为主,少做或不做家务劳动,而且一般情况下就不必再进行体育锻炼了。相反,孕妇为脑力劳动者,或妊娠后停止了原来的体力劳动,在家休息待产,就应该适当地多活动些,可以做一般的(非笨重的)家务活儿,也可参加平时经常参加的不剧烈的体育活动。如果让她们什么活动都不参加,安静地待产,反而不利。
疾病状况与分娩史:这也是必须重视的两个方面。对孕前或孕中患有比较严重的器质性疾病的孕妇说来,认真治疗疾病就是孕期保健的重点,因为这些疾病不仅危害孕妇还会影响胎儿。对她们不能和一般孕妇一样看待,要缩短产前检查间隔时间,严密观察异常情况的出现,一旦出现就要看医生。同时,也要注意孕妇是否发生过自然流产,是否生过遗传病儿或畸胎,是否发生过难产。如发生过都应如实、详尽地报告医生,必要时还应做进一步检查,或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可大意。对于某些生过畸胎的孕妇,不仅本人要进行检查,而且有时也要对其丈夫进行有关检查,以便查明生育畸胎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年龄与职业:35岁以上的妇女首次分娩,称为高龄初产。高龄初产不仅产程明显延长,滞产率增高,胎儿死亡率亦高于低龄对照组,而且,畸胎(主要是先天愚型儿)的发生率也显著高于一般产妇。因此,对这些孕妇应加强孕期保健。高龄孕妇要缩短产前检查间隔时间,增加检查项目,而且应比一般孕妇提前几天至十几天到医院待产。
职业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果孕妇孕前所从事的是可能对胎儿造成危害的职业,如与汞、铅、乙烯、氯乙烯等及放射物质密切接触的职业,应该调离或暂时调离原岗位,同时还要加强自我保健。另外,从事高温或井下作业的孕妇,也应暂时调离原来岗位,以保障孕期母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