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姻状况与孩子的幸福关系
孩子在什么条件下会体验到幸福呢?当他感到家庭非常温暖,父母相亲相爱的时候,当他感到父母爱他的时候,当他学习成绩好,思维能力强,与同学老师交往顺利的时候,当他自尊、自信、充满希望的时候,他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当然,影响这一切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所有这一切都和父母的育儿风格有关系。我们接着要讨论的是父母的婚姻状况与孩子幸福的关系。
研究证明,婚姻冲突和儿童幸福之间呈负相关,就是说,父母的婚姻冲突越激烈,孩子越会感到不幸福。在离婚的家庭中,除了缺少一个家长、经济困难以外,婚姻冲突本身对儿童发展的消极作用是明显的。研究者对各种家庭进行了研究,包括高冲突没有离婚的家庭、低冲突没有离婚的家庭和已经离婚的家庭。发现低冲突未离婚家庭中的儿童心理适应和自我知觉最好。父母冲突,而不是离婚,对儿童自尊有长期影响。
家庭冲突是一个复杂变量,可用很多测量和结构来评价。
最常见的测量是:
1)夫妻在日常问题上意见不一致;
2)夫妻相互憎恨,怀有敌意。
夫妻可能在财政、责任、养育子女、个人性格和家庭活动等意见不一致。研究表明,这些方面不一致与儿童的幸福负相关,换句话说,夫妻在这些日常问题上越一致,儿童越体验到幸福。
夫妻之间的敌意反映了夫妻关系的情绪状况,也反映夫妻双方对对方的消极感情。研究表明,夫妻间敌意对孩子的社会技能有影响,父母婚姻不愉快的大学生自我知觉低,情绪消级。与父母关系不好的大学生自尊较低,感受到父母温暖的大学生则冲突较少。
当研究者将婚姻关系的以上因素和育儿风格因素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如果剔除育儿风格因素,婚姻关系诸因素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都不显著。为什么婚姻特点与育儿风格比起来变成次要的因素?研究者解释说,这可能是因为温暖的父母较少冲突,相互间较少敌意,在育儿风格上更和谐。那么,父母在育儿风格上的冲突是否对孩子有影响呢?
研究发现,育儿风格不一对儿童有消极影响。很多家庭育儿风格不一致,例如,一个孩子的父亲是溺爱型的,而他的母亲是权威型,母亲对孩子花钱设定了规矩,可父亲却随时给孩子钱,这是对孩子的期望不一致。育儿风格不一是儿童重要的冲突源。当父母纵容(溺爱)和专两方面不一,明显影响孩子的自尊。
很多研究涉及父母的育儿风格与孩子的自尊和自信之间的关系。自尊是一个人关于自我的基本态度:我有价值吗?“我不好,我只会制造麻烦,没有人希望我在他身边,我不值得信任。”这样的自我知觉是歪曲的,这些消极信念会成为惯性,产生压抑的情绪。“我值得被爱,我的思想、主意、感觉和意见是有价值的。”这是一个人的健康的信念,这些信念培养出高度的自信,有了自信,才有能力采取行动。积极的行动反过来又培养了自尊和幸福感。
大量研究证明,权威型的育儿风格对儿童的自尊、自信有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