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版孕产妇建册流程解读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各大医院初步迎来第一个两孩生育小高峰,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出现“一号难求”、“一床难求”、“转卡困难”等现象。挂号、建册、产检像是打仗一样。
①助产机构从2017年3 月28日起原则上停止提供孕妇早期建册服务;
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各区妇幼保健机构不接受孕20周的孕产妇建册。
预警孕妇,经厦门市产科专家组讨论决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建册后需立即转卡,另一部分为可留在原基层建册单位继续产检至孕20周。
④基本情况:年龄≤18岁,BMI≥24,BMI<18.5,骨盆狭小,流产≥2次,身高≤1.45m,不孕史(输卵管因素),产后有出血史。
基层建册免费保健服务时限为孕20+6周(含建册在内共3次基本免费产检服务)。基层建册单位按照“分区、就近、自愿”原则协助孕妇完成公立助产机构床位预约,生成全市统一的登记编码。
3.关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号,在妇幼保健模块进行孕妇建卡基本信息填写,同时完成资料电脑录入。
4.一周后(本中心统一周二下午)到二楼检验科取报告,并将报告交给医生,宣教后即可转卡到有产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定期产检。
5.孕11-13+6周可预约医院床位,预约床位后,孕14+6周前务必前往意向医院确认床位,次日开始确认,不确认孕15周后作废!(系统也会有短信提醒)
6.高危风险因素,点击高危上传模块,征求孕妇意愿后预约相应辖区医院,在次周起的2周内(提前3天)预约衔接号,经衔接产检至医院就诊的本市高危孕妇,在医院完成床位预约及确认,只一次衔接。不愿意接受以上安排者,请前往市民健康信息系统自行预约,将卡转出。
*所需材料:1、厦门户口:夫妻任一方本辖区户口簿、结婚证。外地户口:女方本辖区居住证(居住半年以上)
询问病史、推算预产期、体格检查(包括测血压、体重)、常规妇科检查、测腹围;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建立《厦门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HIV抗体、乙型肝炎检查、梅毒血清学检测
血糖、甲状腺功能检测、HCV、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分泌物、沙眼衣原体检测、淋球菌检测、心电图、B超等。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尿常规
超声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T)、唐氏综合症筛查(9-13+6周)。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预约分娩医院。
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血常规、尿常规。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血常规、尿常规。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孕前检查、叶酸补充、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孕9-13+6周)、NT检查、中期唐氏综合征筛查(孕15-20+6周)和孕18-24周的胎儿畸形超声筛查等产前筛查,以及高风险孕妈妈的产前诊断,均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