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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登记可享多项保健生育“福利” 要到哪里办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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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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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杜维平参与在线问政栏目,围绕生育登记和生育证办理等大家关注的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

  “二孩政策放开了,我和妻子想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听说要办理生育登记,应该到哪里办理?”

  杜维平介绍,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生育登记时,应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最好另外带上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生育后登记的,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据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杜维平介绍,生育登记是群众进行再生育办理、享受婚育健康优先优惠服务和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的依据。

  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以领取《生育服务手册》,并享受以下基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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