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孕妇看过来这些免费福利别还傻傻不知道!
为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降低孕产妇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有效保障母婴安全,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的通知》文件,近日,曹妃甸区卫计局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并下发了《市曹妃甸区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这一举措,将有效保障我区孕产妇切实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及时对影响孕产妇健康的高危因素进行干预,有效降低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发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各位孕妈只要按照流程,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孕12周前到我区妇幼保健院办理《健康手册》,签订《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免费项目知情同意书》,领取《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服务卷》,即可免费享受:
注意: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以外的检查项目及因高危等因素而增加的服务项目实行自费
(1)询问。孕妇一般情况、月经史、生育史、家庭史、过去病史、本次妊娠史。
(2)体格和妇科检查。包括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甲状腺、乳房、乳头、心、肺、肝、脾、、妇科检查。
(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白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结合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氮、尿酸)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抗体、e抗原、 e抗体、核心抗体)、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高危评估。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产前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里、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对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孕妇和高危孕妇。
(4)进行高危评估,发现的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对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及时上转。
(1)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绘制妊娠图。初产妇与有难产史的经产妇需进行骨盆外测量。
(4)进行高危评估,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必要时及时上转。
(1)产前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绘制妊娠图。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进行一次肝功能、肾功能复查,妊娠36周后进行胎心电子监护及超声检查等。
(3)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促进自然分娩、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有高危因素的孕妇督促其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或随访次数。
场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收到妇幼保健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服务内容包括: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1、正常产妇42天到场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及时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对未主动到医疗保健单位接受服务的产妇要入户随访。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