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孕期分娩  孕妇保健

您看仔细了 孕产妇如何建立保健手册?

  • 来源:互联网
  • |
  • 2018-11-0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记者丁宁)“孕产妇该如何建立保健手册?”这是近段时间沈阳96123市民热线日,沈阳市卫生局特对此予以解答。

  根据相关,孕妇应在妊娠6-12周,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卫生院或指定的保健、医疗单位,负责登记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妇应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防保站立卡,立卡需要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怀孕证明等。

  1.夫妻双方户籍地为沈阳市的妊娠妇女,且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应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登记并建册,同时进行早孕初检和高危孕妇初筛。疑似高危孕妇者,立即转上级保健、医疗单位诊治并进行专案管理;

  2.夫妻双方户籍地为沈阳市的妊娠妇女,但现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县、市)的,需在户籍地的指定机构进行首次建册,按照建册要求做相关检查后由妇保医生出具“沈阳市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联系卡”,现居住地医疗保健单位同意后,可将孕册转至现居住地;

  3.夫妻只有一方户籍地为沈阳市的妊娠妇女,可在丈夫(或本人)户籍地的指定机构建册;

  4.夫妻双方均是外地户籍的,可提供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在现居住地建册。建册前,如果有半年内的化验、超声等检查结果,就诊时请带上,供医生参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