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武:我们如何依法参与疫情防控?
【韩振武专栏】
我们如何依法参与疫情防控?
原创作者|韩振武(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社科部)
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截至8月24日,全球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经超过2331万例,疫情已经影响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夺走了80万多人的宝贵生命。目前对病毒来源、变异及检测研究还没有定论,也不能准确预测何时能结束疫情,世界范围人员、货物流动仍有较大风险。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防疫,每个公民都可有所作为。公民参与防疫的法律依据包括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环保法、慈善法等。国家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获得世界卫生组织肯定。当然,不可否认,由于面对全新的病毒,初期也曾有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进退失措,出台的一些防控措施朝令夕改,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严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对此不满意[1]。实践告诉我们,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汇集民智、凝聚民力,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一、依法积极提高健康素养
预防为主,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2017年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只有14.18%,领先全国的江苏省2019年公民健康素养也不过24%。城乡居民关于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健康生活行为方式比较普遍。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发现,个人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占到60%。心脑血管疾病是我国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肥胖、吸烟、缺乏体力活动、不健康饮食习惯等是心脑血管疾病可以改变的危险因素。
2015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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