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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设网络保护专章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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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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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设网络保护专章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将有制度良方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列车,今年将驶上快车道。

  近日,共青团中央召开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座谈会。《法制日报》记者获悉,今年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增设网络保护的章节。与此同时,酝酿多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今年有望出台。

  这两个立法信息,让座谈会上的多位代表和委员感到十分振奋。与会人员认为,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已经刻不容缓,需要家长、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而这些职责都需要法律作出规范。加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工作,有利于从源头和机制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犯中沉迷网络占85%

  在2019年交团中央办理的180件建议、提案中,关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话题占了不小的比例。

  在全国人大代表、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特种加工车间党支部书记侯漫路看来,网络游戏对于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

  身体健康影响中,又以对视力的影响最为明显。数据显示,我国小学生近视比例已达45.7%,初中生近视比例为74.4%,高中生近视比例为83.3%。心理健康影响中,很多网络游戏都是以暴力和打斗等刺激性、成瘾性内容为主,未成年人对一些事情还难以辨别是非,很可能受游戏渲染而出现心理、行为偏差。去年6月发布的《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在未成年犯中,沉迷网络的占85%。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同样提交了关于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在建议中,伊彤还列举了一些数据:据从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取的数据,全球青少年过度依赖互联网比例为6%,我国的比例接近10%。2018年6月19日,网络游戏成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宣布为精神病。研究表明,游戏成瘾的患病率约为27.5%。

  伊彤调研发现,孩子们在游戏上的消费令人吃惊。零花钱并不宽裕的孩子,有的会偷偷省下父母给的早餐钱,有的甚至把生活费全部花在网络游戏上。

  在伊彤看来,家庭教育并不是万能的,孩子沉迷网络的“锅”不能只让家长背,游戏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一些网络游戏在制作阶段就设计令人成瘾的内容,一些网络平台在入口端就缺少鉴别,在这样无孔不入的状态之下,青少年很难抵制游戏的“诱惑”。

  法律层面监管尚属空白

  一些家长的反映和调研时了解到的情况,让侯漫路对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现状感到更加忧虑。

  侯漫路说,现在群众呼声比较强烈,曾经有很多家长向她反映这一问题。在地方调研的时候,一些执法监督部门对于立法的呼声也比较强烈。

  然而,当侯漫路想从法律法规中找到解决方案时却发现,针对网络游戏的监管,我国缺少规范性强、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并不能满足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需要。

  伊彤同样认为,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质量和效果,应该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为之提供保障的未成年人法律制度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应该包括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学校、家长、政府等各方面的责任都应该在这个体系当中加以明确。目前,在网络游戏方面,各方责任还不是很清晰,法律保障还不够有力。

  伊彤说,我国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法律层面的监管尚属空白。未成年人因为沉迷网络游戏,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都会造成种种危害,尽快制定规范网络游戏的相关法律,已经成为家庭和社会的共同期盼。

  建网络游戏分类管理制度

  侯漫路建议,建立科学的网络游戏分类管理制度和完善网络游戏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未成年人对不良信息的接触。

  “这个分类管理制度,不仅仅包括实名认证,还要对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的时长、时段进行必要限制,还要研制出一些强制性的分类标准,每一类都要有不同的标准和规定。”侯漫路说。

  侯漫路认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最主要的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建立网络游戏分类管理制度,需要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的参与,通过立法建立共同行为准则、约束准则。同时,要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法严格监督和审核网络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对分类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违规行为一定要严惩。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校长李有毅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除了要解决沉迷网络的问题,还要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这个过程中,要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

  李有毅认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网络生活的阶段性特点,建构方向一致、学段衔接、前后相承的中小学一体化网络媒介素养体系。中小学校应把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纳入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范畴,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年度工作和发展规划中。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家校合作协作机制,尤其是针对有沉迷网络倾向的学生,加强教育和引导,并配合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李有毅说。

  李有毅建议,应当对学校的法定义务作出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警和报告制度,定期将发现的网络成瘾、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网络暴力问题等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以便第一时间及时加以分析、疏导和解决。

  应推行网络游戏实名认证

  让代表和委员感到振奋的是,自己呼吁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时得到了回应。

  来自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与会人士介绍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坚持了问题导向,多个环节都注意回应社会关切。网络保护涉及到网络游戏、短视频等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对此作出一些限定。需要强调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的是原则性、指导性规范,还需要相关部门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除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备受代表和委员的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说,由国家网信办牵头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曾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部条例有望在今年出台。

  苑宁宁认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最主要的一个制度设计就是要推行网络游戏实名认证。“玩互联网游戏必须要进行实名验证,从而对用户作出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区分,这样才能进一步推行各项管理制度。例如,针对未成年人实行游戏时长的限制,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每天玩游戏的时长也要进行不同的控制。”苑宁宁说。

  与会人员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网络保护章节中,有必要对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网络不良信息界定、加强行业监管、明确企业社会责任、预防网络沉迷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规定。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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