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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交出生态治理答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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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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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古至今,一提到内蒙古,人们脑海中就会浮现广袤无垠、芳草连天的草原。草原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更是生态环境的天然绿色屏障。然而,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对矿产资源的粗放利用,导致内蒙古部分地区“辜负”了大自然的馈赠,在大地母亲身上留下了一处处“伤痕”。

  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于2018年7月7日对外发布通报,严肃指出霍林河露天煤矿破坏草原生态突出,恢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责任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今年11月份,在霍林河露天煤矿被通报一年之际,记者实地走访了矿区。站在矿区排土场的顶部,迎面吹来凛冽的寒风,脚下是高度近膝的草甸,远处的排土场裹着一身金色的“外衣”。

  告别粗放开采 增加绿色投入

  面对“开一处矿山、毁一处草原、损一方生态”的问责,霍林郭勒市确立了“一年大变样,三年彻底整改”的工作目标,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不欠新账、还清旧账”的承诺。

  霍林郭勒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整改的工作小组,领导们分别包联矿山治理任务,定期深入矿山督促指导,实行“日报告、周督查、月总结”,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一年来,工作小组开展督促督察工作20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7份。

  为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霍林郭勒市于2018年9月3日出台了《霍林郭勒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根据《整改方案》规定,结合现有煤矿实际年产量和年度治理面积,全市11家煤矿企业应按照每年不低于2元/吨的标准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费用。

  “那督察组离开至今,你们的治理达到这个标准了吗?”记者在与南、北露天煤矿矿长交流座谈会上问道。

  根据南、北露天煤矿矿长提供的数据,督察整改期间(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南露天煤矿煤炭产量2381万吨,绿化种植投入3344万元,整形、覆土等其他工程投入13267万元;北露天煤矿煤炭产量1401万吨,绿色种植投入763万元,整形、覆土等其他工程投入6491万元。

  与2018年7月之前比较,霍林河露天煤矿在督察整改期间,绿色种植资金投入呈现增加的趋势。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增加矿区绿色种植方面的投入,看似是简单的购买、种植、涵养树苗,实则是守护内蒙古的底色。

  “现在霍林郭勒市正在将矿山建设成为城市的后花园,全力打造高寒地区‘绿色矿山’建设的标杆,满足广大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霍林郭勒市委书记张鸿福说。

  “2074”的专项治理之路

  “2074”这一个数字,对于霍林河露天煤矿的干部职工来说并不陌生。一年来,全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整改的首要任务,是推进督察中指出的“矿区内2074亩应治理而未治理的排土场”,其中1552亩属于南露天煤矿,522亩属于北露天煤矿。

  “要在明年看到成效,我们不能自己琢磨,要请专业的团队来制定方案。”霍林河露天煤矿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为 “2074”出谋划策。

  2018年7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来到霍林河露天煤矿,对排土场及周边植被进行调研,选取150多个土壤和植物的样本,历经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为“2074”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矿排土场生态修复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治理方案》,矿山复垦采取“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原则,在2018年秋季完成“2074”的覆土、整形工作。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块栽植8种草木和植物固土蓄水、改良土壤,使矿区自然生态系统达到“自维持,免维护”。2019年春天,再将十余种草木和植物种植一遍。

  正当“2074”紧锣密鼓地开展时,霍林郭勒的气候条件为治理出了一个“难题”。霍林郭勒市是典型的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水量较少,无霜期只有98天。

  “为了应对霍林郭勒市的高寒和干旱,做好排土场的植被恢复治理工作,矿区内建设了供水系统工程、喷淋滴灌系统工程,砌筑生态排水沟、挡土墙,修建沉淀池、消力池、PP模块雨水利用池和集水池,铺设PE管连线、滴灌带。”霍林郭勒市副市长聂文辉一边介绍,一边领着记者来到位于北露天煤矿的西四排土场。放眼望去,草木已把曾经裸露的土层覆盖,乌黑的“盘道”也换上了“金装”。

  “这一年来,我们和北露天煤矿一起,把‘2074’修复好了,还把新沉降到位的排土场一并治理了。夏季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每天达到1200人。”南露天煤矿矿长赵明磊回忆。

  完善保障措施 确保整改到位

  面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面积严重不足的情况,企业固然承担首要责任,但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霍林郭勒市国土部门早已发现南、北露天煤矿采矿规模递增,但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工作仍然按照原有的能力监督管理,导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无法足额征收。

  “你们今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的征收到位了吗?”记者问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孟凡达。

  “从今年开始,我们对煤矿就没有征收生态恢复保证金了。”孟凡达说。根据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土厅 环保厅关于暂停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辽市于今年4月19日对外印发了《关于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管理原则、提取标准、使用方法、保障措施等。同时,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机制:矿山企业要按时将基金提取使用和矿山环境治理情况上报旗县自然资源局,旗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自然资源局。

  不按要求报送的矿山企业,会被市自然资源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市自然资源局将不予办理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延期、变更、转让,不批准企业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按照要求整改的矿山企业,市自然资源局会根据企业年度治理任务实际完成情况,逐步将账户内资金返还给企业。

  根据南、北露天煤矿矿长所提供的材料,2019年霍林河露天煤矿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为6014.4万元。至于霍林河露天煤矿明年能提取多少基金,孟凡达表示,“这还得看他们今年治理的情况如何。”

  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蜕变”成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保障了企业专款专用、积极整改,也有力督促相关部门诚信监管、责任到人。(作者 邹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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