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张喆炯):《中华人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加大力度、促进合理利用、加强规范、优化服务监管等方面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作了,这也意味着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进一步迈入制轨道。
人类遗传资源是可单独或联合用于识别人体特征的遗传材料或信息,对我们认识生命本质、探索疾病发生发展的原理和机制、研发疾病预防干预策略、促进人口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生物技术研究活动快速增长,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增多,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12日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系统强化了对人类遗传资源的规范管理。“一是明确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必须以我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原则,必须符合伦理,必须资源提供者的权益,必须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二是全面加强对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各环节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健全管理体系。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除大幅提高罚款金额以外,对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一定期限或永久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等处理。”
《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对人类遗传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倡资源共享、合作,并鼓励就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然而,近年来人类遗传资源非法外流的情况时有发生,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负责人张炳清表示,此次出台的《条例》对这方面也有针对性的:“一是外方单位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二是外方单位需要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并采取与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三是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对外提供须取得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许可。四是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或者使用,实行备案并提交信息备份;对于可能影响我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通过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
中国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人类遗传资源被视为人类重要的“生命说明书”,在探寻人类生命本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出台的《条例》旨在鼓励对人类遗传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是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科学研究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标准化、规范化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平台和大数据建设,为开展科研开发活动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为提高诊疗技术、发展医药产业等目标,有效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并大力支持科研的应用。三是有效各方权益,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应当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参与、共享的原则,有效保障合作各方及研究人员的权益。”
徐南平进一步表示,为了让此次发布的条例真正落到实处,下一步,将加快出台《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并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服务,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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