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生:提升文学艺术情感的力量
原标题:提升文学艺术情感的力量
文学艺术贵在情感,但这种情感绝不是轻浮的、病态庸俗的,而应是深厚的、健康高尚的。文学艺术的情感源于日常情感,又高于日常情感,是审美的情感闪烁着理性之光。它经过提炼和升华,融合了作者高尚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理想。没有了审美追求和理想光彩,抛弃了道德的约束和责任担当,只追求一种情感的狂欢,必然会使创作走向个人欲望宣泄的歧路与迷途。
以情感人、以情动人是文学艺术的基本特征。丰富的情感性正是文学艺术区别于哲学等社会科学的重要因素,真挚的情感也是文学艺术打动人、感染人、激励人的力量所在。从本质上说,文学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结晶,情感是文学艺术的活力和生命力所在。正是蕴含了丰富、深厚的真情实感,才使文学艺术具有了独特的审美特质和强大的艺术魅力,从而能够陶冶性情,照亮人生。无论是诗歌辞赋,还是小说戏曲都是以情感为内在灵魂,表现人性人情,寄托人们美好的愿望。
文学艺术具有审美的特征,要实现文学艺术的审美性,离不开作品的情感。一定程度上来说,情感是文学艺术审美意义的源泉,也是审美特征的集中表现。只有创作者把深切的情感体验灌注到故事叙述、场景描绘和形象塑造之中,赋予生活物象美的属性,使现实中的场景和形象闪烁着情感的火光,才能达到审美的效果。作品只有将文学形象与文学情感融为一体,具有了活的灵魂和迷人的魅力,才能引人深思,动人心魄。只有抒发了人生感受,表现出浓厚的情感色彩,才能使主题达到超越功利的审美化,实现审美特征。同时文学作为人学,人是文学形象的主体,必然要表现人的思想和情感,要状写人情、描写人性、思考人生。只有深刻地表现出人的精神世界、理想追求和思想感情,写出人的命运以及困境中的奋争和在艰苦困顿中迸发的人性光彩,才能塑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在创作阶段就倾注了作者丰富的情感,创作过程就是一个情感表现的过程。作为内在动力,情感时时在影响和推动着作者的思维,激发着作者的灵感,引导着作者的想象驰骋到广阔的艺术空间,去寻找、挖掘事物和生活的真谛,构思、提炼能够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形象。这样创作出的作品充盈着丰富的情感,表达着作者的悲喜、忧欢、爱憎、褒贬等,有的壮怀激烈、悲愤执着,有的旷达平和、温情感伤,读者欣赏到这种饱含丰沛感情的文艺作品,便会不由自主地随着作品中的情感波动而波动,受到作品的情绪感染,与作品中蕴含的感情同频共振,相互交融。
千百年来,在我国灿烂的文学艺术长河中,具有永久魅力的作品或托物抒怀,或寓情于景,或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无不用真情描绘社会现实和人情世态。富于情感内涵和美感特征,是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独立的价值所在。开创浪漫主义先河的《离骚》流淌着屈原深挚的爱国之情;《史记》中每一段历史和每一个人物的叙述都饱含着司马迁的爱憎,寄托着他的道德理想;唐宋诗词则直接抒发人生感悟,表现超越功利的审美情感;《红楼梦》更是在每个人物身上都倾注了作者强烈的感情和愤世的思想,丰富的情感意蕴成就了作品巨大的艺术魅力。
不只文学艺术,注重情感性也是我国传统文论的重要观念。《尚书》提出“诗言志”,表明诗是作者情志和思想感情的反映;陆机《文赋》中“诗缘情而绮靡”,明确了文学艺术的情感本质;《文心雕龙》更是提出“情者,文之经”“文质附乎性情”,提倡“为情而造文”;近代梁启超、鲁迅等人则在现代民族意识兴起的背景下,提出了用充满情感的小说,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人的现代化。可以说注重审美情感性的文学观念如一条红线贯穿中国文学历史。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文学创作忽视情感表达,缺乏真情实感,作品中情感含量越来越“稀薄”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有的作品只是简单地传达作者的某种思想,将文学等同于哲学、历史等社会科学,没有把思想进行艺术概括,也没有把饱满的审美情感融化和熔铸到艺术形象之中,造成故事、人物与审美情感割裂,生硬地图解演绎自己对现实与人生的观念和看法。没有了真情实感,缺少了人文情怀,作品自然就没有感染力和吸引力,也就不能让读者在审美愉悦中深切体会领悟作品的思想。还有的作品尽管包含了情感,但情感的价值取向出现了严重偏差,没有弘扬真善美的情感。弥漫在作品中的是低俗不健康的情感,表达的是一己之悲欢,充斥的是扭曲的人性,甚至追求一种欲望化的情感释放,用展示个人隐私来迎合庸俗趣味和消解生活诗意。
文学艺术贵在情感,但这种情感绝不是轻浮的、病态庸俗的,而应是深厚的、健康高尚的。文学艺术的情感源于日常情感,又高于日常情感,是审美的情感闪烁着理性之光。它经过提炼和升华,融合了作者高尚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理想。没有了审美追求和理想光彩,抛弃了道德的约束和责任担当,只追求一种情感的狂欢,必然会使创作走向个人欲望宣泄的歧路与迷途。
此外,还有一些既无情感也无思想的作品,创作者标榜“零度感情”写作,创作过程没有丝毫情感的参与和介入,只是流水账式地记录生活的鸡毛蒜皮,呈现出一片麻木庸常的生活场景。这些作品没有人间冷暖,也没有希望和追求,更没有悲悯意识和家国情怀,从根本上消解了文学艺术的精神价值。作家甘愿沦为原生态生活的机械记录者,不再充满人文关怀,不再具有责任担当。
当下,增强文学艺术情感的力量,首先创作者要继承并坚持审美情感论的文学观念,改变盲目、生硬模仿、照搬西方的文学观念和创作方法。坚持文化自信,对中国传统文学艺术进行创造性吸纳,通过阅读大量中国优秀传统文学艺术作品,学习继承传统的审美趣味、话语表达方式,理解作品蕴含的深刻精神内涵,感受作品熔铸的高尚情感。在此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丰富这一文学传统。
社会生活是艺术的源泉,创作者高尚的艺术情感来源于社会生活,是对人生和社会的一种审美感悟。作家要认识并表现人类情感,首先要从生活中体验、积累、提炼、感悟艺术情感,生活积累越丰富,艺术的情感就越充沛。同时要不断增加各种生活阅历,丰富人生经验,培育多层次的艺术情感。特别是当代作家要关注现实与时代,饱含深情地去思考社会与人生,培育和积累民族情感、国家情感,表现时代强音和民族复兴大业。
此外,在创作中作者要让情感始终蕴含于整个作品之中,“情动”而后“辞发”。无论是叙述故事、安排情节还是塑造形象,都应在感情的驱动下有感而发,强化文学作品的情感力量。创作者要充满真挚和真情,用情感去温暖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和细节,使生活中普通的故事和细节显现出非凡的力量,使普通平凡的人物表现出高尚的人性之美,特别是要表达出富有深刻社会内涵和时代精神的情感。只有这样才能创作出充满悲悯情怀,充满对人类终极关怀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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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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