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婴儿玩具(材料)的缺陷调查
在2007年我国接连发生了类似美泰集团玩具小火车用漆铅含量超标事件等。玩具作为材料的一种在近年来有着明显的发展趋势,我国作为世界玩具的主要供应地,玩具也是我国出口支柱商品之一,但是我国的玩具设计与投放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之相对的中国内玩具制造产业的水平却良莠不齐,并非所有玩具设计都符合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所以为了更好的为玩具设计者提供专业意见以及为家长选购玩具时提供其中关于玩具教育专业参考,必须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及玩具缺陷的评定标准对市面上常见的玩具做出正确的分析评价。
研究者以此为前提,结合前期的研究,针对婴儿玩具缺陷的现状,作了三点看法:
1.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婴幼儿的玩具缺陷提出完整的评定标准,学界对此方面的理论研究量较少。以早教玩具为关键词搜索出来的期刊共3篇的1篇,以玩具为关键词搜索出的期刊共15873篇涉及到玩具标准的127篇其中玩具涂料标准7篇其余皆为玩具原材料标准及出口标准,而玩具缺陷类文章仅有5篇。
2.现行的玩具缺点评定标准中只针对了玩具的原材料后期加工材料等的铅汞含量是否超标玩具使用安全等做出明确指标却未针对婴幼儿本身在玩耍过程中玩具是否符合该阶段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等特点是否满足该阶段幼儿发展所需做出评判,这对玩具在设计过程和家长购买过程中是不利的。在《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玩具召回中第十[缺陷分级]中制定的分级标准为:对儿童人身安全和健康可能造成的程度,此处的健康从标准中可以看出仅仅涉及身体健康并未提及心理健康。
3.婴幼儿玩具的分类不明确,现在教育观念不断的增加许多玩具都向这方面靠拢,但大部分玩具并非规范的益智玩具只是一味的模仿,借由打着益智的旗号增加销量,此外家长在购买玩具时通常是依据自己的喜好理解所以玩具厂商通常将婴幼儿玩具制作“花哨”但这并不符合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属误区。
因此,本研究本着以研究婴幼儿玩具在婴幼儿玩耍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为主要思,同时以婴儿心理学等中提出的理论基础提出针对缺陷的改进意见,以为家长及教育者在购买玩具时提供更专业的玩具材料参考意见、设计者在设计中的设计参考标准为根本目的,从而试图提出一个现市场常见婴幼儿玩具改进方案。
1.研究国家现有政策,根据政策对市面上常见婴儿玩具进行调查分析,希望通过调查对我国婴儿玩具市场有大致了解。
研究婴儿身心发展规律,并结合调查情况将婴儿玩具分门别类,提出玩具缺陷,以此为家长及教育者选购玩具提供较全面并专业的参考意见。
首先玩具的定义是指“儿童游戏时的用品”,婴儿玩具的范围则是:适合0-3岁婴儿。其次,研究主要针对存在缺陷的婴儿玩具。
由于时间及经费的本研究中涉及的婴儿玩具以市场上常见的婴儿玩具为例,且以玩具主要存在的缺陷为分类方法每种缺陷列举1-2种玩具。
研究主要采用调查法,通过市场调查的结果结合婴儿心理学与婴儿玩具设计这两门学科的理论知识对玩具做出整体评价,同时依关法律法规对缺陷提出改进意见。
早在教育学起步阶段福禄贝尔便提出玩具材料对婴幼儿各方面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理论,但近年来早教领域的发展使得市场上有各式各样的早教材料出现,这些玩具材料中不乏鱼龙混杂,而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道为什么选择这些材料就对婴儿有好处或者是不知道玩具材料作用原理及缺陷,对此提出研究目标,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和现有理论展开研究,并主要运用文献法、调查法为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中发现,现阶段并为有专门针对婴儿玩具缺陷的文献或相关资料,所以此处文献主要针对现已出台法律法规中对玩具缺陷的和婴儿不同年龄阶段适宜玩具特点提出综述。
与《中国婴幼儿食品保》相比在婴幼儿的玩具用品方面却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或标准来对其进行评判,现有的《儿童玩具召回管理》中指出的缺陷包括:因涉及、生产、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儿童玩具中普遍存在具有同一性、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却未将婴幼儿在使用玩具中,玩具本身是否适合该阶段婴幼儿发展需要以及年龄特点列入评判缺陷标准。且儿童玩具召回管理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身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等法律制定,并未参考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2009年安徽理工大学胡晓庆,高运芳教授发表期刊《儿童玩具的安全性设计》[1]一文中指出,儿童玩具安全性设计的内容可从选材安全、结构安全和人机界面安全上进行。通过分析目前儿童玩具设计的安全问题,为设计师更好的把玩具设计应用到未来儿童设计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程序和依据。
文中提到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儿童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是特殊的,儿童在家庭消费的总开支也上升到40%。由于儿童意识较差,由儿童玩具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文献指出,儿童游戏中所发生的事故有50%是因为不慎造成,16%是由于玩具结构不合理所至。
文中还指出影响儿童玩具的安全因素,儿童玩具设计中安全设计内容这两大方面,并针对玩具选材,结构设计和人机界面的安全设计做出详细解释,同时提出了玩具安全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对儿童的身体生理造成;二是不能对儿童的思想,意识产生不良的影响。
其中强调儿童对铅、甲醛等有毒物质尤其,他们对铅的吸收率是的5倍。而多数色彩斑斓的儿童产品虽然好看,但其表面喷漆大多数含有铅,会引起儿童铅中毒。
而有些产品为了显示其高档,在表面用重金属材料,这些材料中会含有砷,镉等活性金属,儿童长期使用会使体内金属元素超标。
另,儿童玩具的结构上要合理、牢固,力学上最大承受力、安全电压等方面都需严格要求,而针对婴儿玩具上小零件的牢固性尤为重要。
我国现有法律中除2007年拟定的《儿童玩具管理召回》别无其他法律法规对儿童玩具以及婴儿玩具的设计标准作出管理,因此,研究者参考《美国玩具安全指标》1500部分:对物质和品管理及执行法规。
法规1500.51明确对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其他物品正常使用测试后不得产生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等危害,具体试验有:撞击试验、咬啮试验、弯曲试验、抗扭试验、抗拉试验、压缩试验。法规1500.52部分指出供年龄18个月以上,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标准及试验方法同1500.51条。
在1501部分表明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是否有小部件而使婴儿发生窒息、吸入、咽入的鉴别方法,并为此了小物体圆筒的规格和判定小物体的方法和依据。
我国2010年5月7日法制晚报上一篇名为《玩具涂料有害物限量出标准安全指标会不断提升》的文章中指出我国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在产品的施工配比条件下,按相关检测要求,玩具用涂料中铅含量不得超过600mg/kg;砷含量不得超过25 mg/kg;汞含量不得超过60 mg/kg;而苯的比例不得超过0.3%等。且标准中只有所有项目均达标的产品才能算符合标准,但标准中却只对新产品最初定型时,产品异地生产时以及关键原料来源发生较大变化时等情况对玩具进行检验,但相较于《美国玩具安全指标》这部标准的严谨程度依旧不够。
0-1个月,此阶段婴儿处于新生儿期,最需要的是安全感,而该阶段婴儿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且四肢的动作也以条件反射为主。因此,爸爸妈妈可以考虑为宝宝选择颜色鲜艳、声音悦耳、造型精美的悬挂玩具。
2个月,宝宝对周围表现出更多的兴趣,开始尝试抬头,并用目光移动的玩具;喜爱鲜艳明亮的色彩,特别是红色;喜欢立体物体多于平面物体;喜欢好奇地凝视自己的小手等等。家长可给宝宝选择容易抓握、能发出不同响声、具有不同颜色、不同图案的玩具,如拨浪鼓、可捏响的塑料橡胶玩具、摇铃玩具。
3-6个月,能够竖起头来观察周围的事物,视线开始活动的玩具和的人,并且开始对玩具感兴趣,希望有人逗自己玩。看到眼前的东西,听到周围的声音,他都会好奇地去观察,并且总想自己用小手摸一摸,拿起来放到嘴里咬一咬。由于宝宝开始出牙,无论抓住任何东西都喜欢放进嘴里咬一咬家长需要选择一些容易抓握、色彩鲜艳、可发声的能够刺激宝宝视觉、听觉、触觉,且不易咬坏的玩具,如空心小圆圈、柔软可抱的玩具,如布娃娃,小布熊等。可悬挂在宝宝小床上的玩具,如塑胶手镯、彩色气球。能发出声音的小摇铃、哗啦棒、风铃、或音乐盒。可放在浴盆中的玩具,如可以抓捏的橡皮娃娃。专门供婴儿咬啮的牙胶。
7-9个月这个月龄段的宝宝已经能够独坐、喜欢在床上或地板上爬来爬去、好奇心强烈,喜欢敲敲打打弄出些声音来,喜欢模仿他人的动作,手和眼睛的协调能力也逐步形成,好奇心强烈,喜欢各种音响,经常将玩具敲敲打打弄出声音来,并以此为乐。最重要的是意识逐步形成,自己喜欢的玩具抓住就不肯让别人拿走。
10-12个月,本月龄段宝宝视听觉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已经可以爬行自如,许多宝宝已经能够扶着站立,并开始学走,特别喜欢能够模仿各种声音的玩具,尤其是能够在移动时发出声响的玩具。家长需要给宝宝提供一个安全的场所,让宝宝可以地坐、爬、扶、走。
应选择一些能促进宝宝感官发育的玩具,比如,色彩鲜艳能摇响、能移动、能发出声响的玩具通常为了更好的发展和满足走的需求此阶段幼儿的玩具以拖拉玩具为主。
13-15个月,此时的宝宝已经可以较稳的行走,会起步、停步、转弯、蹲下、站起来,甚至还会后退。因此,爸爸妈妈可以考虑有助于增强宝宝行走能力和身体协调方面发展有益的拖拉玩具,宝宝手的动作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开始喜欢盖瓶盖、涂画。喜欢撕纸、把手插到洞里、从高的地方丢东西、把柔软的东西捏碎、收好的东西拿出来等等。可以为宝宝准备一些球类,积木锤盒等玩具。在这些手的抓、摸、拿得过程中,宝宝手指的功能和技巧的偶得到了极好地锻炼。并且该阶段幼儿的情感基本发展完全,玩具的选择也包括更多层面,
1、能发出声音的拖拉玩具随意拖拉,增走的乐趣;
2、球类:滚球、扔球、踢球,在活动中圆的特征,球的活动对宝宝永远充满了吸引和刺激。
3、积木:搭高楼、搭火车,再打乱、推到;说出积木的颜色、认识积木的形状;把积木放到一个盒子里。
4、套装玩具(套杯等):根据大小套起来(3个左右);认识颜色;作为玩沙、玩水的容器。
16-18个月,宝宝已经走得很稳了,偶尔也会打个趔趄。可以踮者脚尖够东西;喜欢把东西塞到小洞里;“画画”水平提高,能模仿画长线。热衷用手去探索世界,最初的倾向也开始悄悄地萌芽了。该阶段幼儿玩具以大型积木玩具、可以探寻关系的玩具为首要选择。
19-21个月,宝宝用手玩玩具的机会多了,把玩具放到嘴里的时候少了。翻书的时候,每次翻得页数越来越少,偶尔也能翻过一页。他能挑出自己喜欢的书要妈妈讲,能用积木搭成简单的物体,还会用笔在纸上画道道。这时当宝宝拿着自己的作品到父母面前进行炫耀时,我们应给予鼓励,增强宝宝的信心。而这个阶段的婴儿小肌肉已经能控制自如,所以家长需要给幼儿提供更多的机会。相对的,该阶段婴儿的玩具也就更复杂,更接近化,如大块拼图,凹凸不平的积木,乐高,音乐打击乐器等。
22-24个月,从这个阶段开始婴儿的发展是全方位的,除了身体的发展外,社会认知交往都开始有明显的改善,而家长给幼儿选择的玩具也不仅仅局限在“手上”玩具,更多的是让孩子全面协调的玩具,例如三轮车。
2岁-2岁半,这个时候婴儿完全知道自己想去做什么并能表达喜好。家长不妨根据婴儿喜好为其选择如沙滩玩具,串珠,能穿衣袜的娃娃等。
2岁半-3岁的孩子是器官协调、肌肉发展和对物品发生兴趣的期,是改进动作、时间、空间概念加强的时期,是感觉精确化的期,是学习第二语言的期。此时期孩子若缺少玩伴,可能会在心理中制造“想象中的朋友”[4~5],面对着房间墙壁或图书好像与人说话似地游戏着,这并不是不正常现象,而是渴求玩伴的心理表征。这时的游戏非常重要。你可为孩子挑选以下几种类型的一些玩具:拼图,球类,各种涂抹颜料,劳动工具厨房用品,骑童车,套叠玩具,电动玩具,多米诺骨牌等。
研究以婴儿玩具主要存在的缺陷为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点:质量不合格、玩具设计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不达标。
婴儿从一个月开始就可以通过毛绒玩具增加触觉刺激,但是市面上常见各类毛绒熊及各小商店中常见毛绒玩具经检验有七成没有标明内部填充物来源。无标志和使用说明、生产厂商标记、安全标识
该玩具表面缝合处不紧密有开线现象且内置填充物为不饱和聚酯纤维,纤维有外漏现象
爬行毯本身厚度太薄,产品参考国际标准,同时该产品虽有CNAS检测标志但商品包装上并没有3C认证安全标志
六件玩具中包括一个喇叭,一个拨动转盘,牙胶及三个不同形状摇铃,玩具造型无棱角,且喇叭和摇铃声音清脆无噪音,分贝适宜,但产品缺陷明显,整套玩具色彩不够鲜艳,颜色不正规,改进方法既是调整产品颜色,且多使用无色差的三原色,且说明书推荐年龄为3个月-1岁。
实心桦木和荷木制成,丙烯酸清漆着色,金属丝为钢制材料,外有环氧树脂粉涂层
产品有3C认证,玩具部件可拆卸拼接富有多边性。但玩具出场后由消费者自行组装,有细小零件易脱落。
除上述表格中提及的婴儿玩具外,据2011年3.15调查结果[6~7]中显示毛绒玩具总共抽查了7个省市、56个企业,生产的86种产品,检测的主要项目是机械物能,还有燃烧性能,重金属元素迁移、外表材料、填充物的质量,还有标志标注等指标。抽查发现,共有11家企业13种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扬州市维扬区平壤玩具厂生产的水果熊毛绒玩具因小零件脱落不合格。深圳市欧瑞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嘟噜嘟比毛绒玩具,塑料袋厚度和标志标注不合格。佛山市南海褒义玩具厂生产的13处甜蜜毛绒狗填充玩具,缝纫质量和标志标注不合格。另有10种产品标志标注不合格。
而在从市场调查中发现,现大多数80后家长喜欢在宜家等家具市场为婴儿购买玩具,但宜家主打婴儿玩具姆拉系列的所有产品表面均为清漆,该类清漆主要成分为丙烯酸婴儿若啃咬玩具可直接影响健康情况。
除伊藤洋华堂、沃尔玛等大型商场百货中的婴儿玩具能达到都有出厂商标、安全标识、拉力测试等测试指标、推荐使用月龄和使用说明外,小型玩具店或便名店中的婴儿玩具主要表现为无生产公司或代理商标志和使用说明、原产公司或品牌标志、生产厂商标记日期条码、未通过拉力测试、无安全标识如3C标记、有小零件易脱落或易被儿童误食。
从相关法规调查中发现,国内市场婴儿玩具普遍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国内设计生产的产品,其主要表现在原材料来源不明,玩具样式老旧、设计单一、未遵循婴儿身心发展需求[3],且国内婴儿玩具在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中间把关不严格,常会有小作坊生产的伪劣产品进入市场,该类产品未接受过正规检验。同时国内法规在近一两年内才对婴儿玩具市场提出严格的质量标准要求,但照目前市场反应来看该套法规并未完全奏效,已进入市场的问题玩具也未被查收或下架,其中问题最严重的就是各类毛绒玩具,家长常自行选择一些小的毛绒玩具挂在婴儿床头代替床挂,但经调查中国市场毛绒玩具进七成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玩具来源无保障。
与此同时,国内婴儿玩具的质量安全问题不被社会大众所重视,以此引起人们在这方面法律意识的淡薄,,也就少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监督指导,所以经分析,针对现有状况,要改变国内婴儿玩具缺陷问题的主要前提是引起大众对这方面的关注,社会的关注程度够了才会推动社会的监督作用,从而推动相关法规的强制执行。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后,研究者认为,现阶段市面上的婴儿玩具,但凡正规大商场中出售的都有3C认证,其质量安全可以,但是这些婴儿玩具多数为1岁以上婴儿玩具,针对1岁以下,尤其是新生儿的玩具市面上较少出现,针对新生儿视觉刺激的除了床挂很难看见例如黑白图之类的玩具在市场上销售。毛绒玩具类只有宜家和少数几家专卖店对毛绒玩具的适宜儿童年龄进行标注其余商场、商店并未批注,且部分小商店中的毛绒玩具内部填充物不明。对于积木和玩具汽车等模型类玩具则存在玩具用色不规范,色彩过多,搭配凌乱等问题,不同月龄婴儿能接受的颜色数量有限,且厂家应该遵循从三原色到三间色的发展规律,将玩具的主色块放在红黄蓝上,而非为了迎合家长审美观使用浅色或粉色。
同时相对于现下市场热销的早教机,研究者认为婴儿更适合玩实际操作性玩具,早教机能很好的提供给婴儿前阅读,前算数等方面的经验[8],但早教机给予婴儿探索世界的渠道是有限的,方法是单一的,这并不利于婴儿社会交往方面的心理发展,同时早教机价格昂贵并不为大众普及。
针对婴儿玩具是否提供参考月龄这一点研究者发现,即便现多数厂家提供了推荐月龄但这些月龄要么不准确,要么范围太大过于含糊,但介于国家法律并未针对这一点提出明确整改方案研究者还是各位家长在购买时将厂家只做选购范围参考之一,购买标准还请结合自己婴儿发展程度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