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宣判 收缴原被告全部非法所得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5月23日,常某诉许某暗刷流量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通过购买网络暗刷服务提高游戏点击量,假借虚假流量起到误导网络玩家的目的。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常某、许某二人通过“暗刷流量”交易,获取非法经营利益,涉案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应属绝对无效,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全部予以收缴。
提供暗刷流量服务被拒付款诉至法院
2017年9月11日,许某通过其微信向原告寻求“暗刷流量”,双方就“暗刷流量”达成一致,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了统计链接、结算方式、单价等内容,并确定按被告指定的第三方后台CNZZ统计数据结算。
双方合同履行共进行过三次结算,结算单价从0.9元/千次UV改为1.1元/千次UV。常某最后一次为许某提供“暗刷流量”服务发生费用30743元,经常某欠款催促,许某迟迟拒绝付款。
因此,常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请求法院判令许某支付服务费30743元及利息。
涉案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应属绝对无效
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常某、许某是否本案适格原被告”“案涉合同是否有效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两个争议焦点进行。
对于涉案合同是否有效及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一焦点。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规定,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网络产品的真实流量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网络产品的受欢迎程度甚至质量优劣情况,因此,流量成为网络用户选择网络产品的决定因素之一。虚假流量会扭曲网络用户的决策机制。涉案合同当事人通过作弊造假行为进行欺诈性点击,违反商业道德底线,违背诚信原则。这一行为也会同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既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又会欺骗、误导网络用户选择与其预期不相符的网络产品,侵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福祉。涉案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应属绝对无效。
另外,双方通过虚假流量交易获益,违背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获益的基本法理。同时,考虑到本案呈现的技术复杂性、“暗刷流量”行为的隐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损害,需通过个案的查处表明司法对此类行为的否定态度。因此,法院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另行制作决定书予以收缴。
法院判决,原告常某和被告许某相约通过“暗刷流量”技术操作,为某软件产品在应用场景增加虚假的访问量,常某因涉案交易非法获取服务费16130元,许某通过涉案交易获取流量利益,拖欠服务费用30743元。上述二人通过“暗刷流量”交易,获取非法经营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对双方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让涉“暗刷流量”技术浮出水面
本案为全国首例涉及“暗刷流量”的裁判,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将互联网领域隐秘的潜规则以审判的方式呈现给公众,让涉“暗刷流量”技术浮出水面。
专家认为,这一惩罚性裁判将会引发社会公众对“暗刷流量”现象的广泛关注,对该现象将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并对互联网领域内的乱象治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本案的裁判,从法律的层面上给互联网领域通过非法方式或技术手段提高网上浏览量等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附:名词解释
UV
又称独立访客,是指1天之内,访问网站的不重复用户数,一天内同一访客多次访问网站只被计算1次。
PV
又称浏览次数,是指用户每打开1个网站页面,记录1个PV,用户多次打开同一页面PV累计多次。
IP
是指1天之内,访问网站的不重复IP数,一天内相同IP地址多次访问只被计算1次。
UV:IP比例
是指同一IP账户最多被统计的UV数,根据双方要求的3:1的比例,涉案UV每天至少需要100万独立用户、30万多的IP地址产生点击量。
js暗刷与机刷
js暗刷是真实用户点击,而机刷就是机器实现的模拟用户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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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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