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耕地占用税本月实施每平方50元新标准
原标题:耕地占用税本月实施每平方50元新标准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段琳筠)记者昨从市税务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额标准,深圳市区适用税额为50元/平方米,深汕特别合作区适用税额为30元/平方米,税负水平整体不变。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据悉,征收耕地占用税目的在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耕地。除了对占用耕地征税外,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也一样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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