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自曝“大雷”遭关注
2016年至2019年1-9月华仪电气财务数据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华仪电气(600290)自曝“大雷”。11月24日晚间,华仪电气披露公告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以及逾期担保事项,涉及金额近22亿元。同日晚间,上交所向华仪电气“闪电”下发了监管函,要求华仪电气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根据公告,华仪电气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
其中,经自查,华仪电气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和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等主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数据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金额为9.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其中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金额为4.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为其他第三方的担保金额为4.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2%。
另外,华仪电气自查发现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共计2.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
除自查发现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外,华仪电气还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华仪电气通过自查发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22.12亿元,累计归还11.55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10.57亿元。2019年10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期间关联方资金占用0.01亿元,期间未归还,截至公告披露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
华仪电气称,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归还自身融资借款及利息、代偿互保单位本息及经营周转等用途。
对此,华仪电气表示,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若控股股东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届时,华仪电气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同日晚间,上交所就上述事项向华仪电气“闪电”下发了监管工作函。
据了解,前期,上交所连续多年对华仪电气年报进行事后审核,并分别于2016年、2017年与2018年向公司发出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并于2019年向公司发出《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反复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会计师等核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公司业务情况,款项收回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并要求公司充分评估关联担保的风险,相关回复内容与公司本次自查情况出现重大反差。
在监管工作函中,上交所要求华仪电气各方明确前期是否勤勉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并说明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的原因。
对于此次自查发现的违规担保以及资金占用事项,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要求华仪电气尽快核实大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产生的具体形式和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追责措施。
对于资金占用事项,要求会计师说明历年审计过程中对应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相关程序和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另外,对于华仪电气存在对外担保逾期和涉诉情况,上交所要求明确具体情况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时间,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此外,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要求华仪电气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诉讼担保、债务风险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上述违规情形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华仪电气进行采访,但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 标签:
- 编辑:马可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