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遭4名男孩“轮奸”!官方一句话,暴露了未成年犯罪最大的恶!
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能有多恶?
教学时间,校内厕所,集体性侵……你能想象到这是十几岁孩子干出来的事儿吗?
近日,4名男生明目张胆地将同校的女生,拖进男厕所轮番实施侵害!
「侵害」说得多好听啊,这跟加了滤镜似的。事实上就是4名男生轮奸了这名女生。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名女生还未从噩梦中回过神儿,还未等到一个说法,这件“强奸案”就随着一纸通告尘埃落定了……
4名男生“轮奸”13岁女生
结果以“不予立案”画上句号
(图片来源:腾讯新闻)
5月27日,陕西蓝田的一所小学里,4名男生趁着课间休息时间,将一名女生拖进了男厕所。
事后,一名男老师无意间看到女孩从男厕所出来,感到十分不解,便上前询问女孩。
一问才知道,女孩竟然在男厕所遭4名男同学性侵!
该名老师立即将这件事上报给校方,校方便通知了女孩的家长。
女孩的父亲接到通知,感觉晴天霹雳,立即报警!
可是,这位父亲忘记了,报警根本没有用!
因为这4名小畜生年龄不够,两名男生11岁,另外两名男生12岁,这预示着他们拥有犯罪的“免死金牌”。
6月1日,女孩的父亲接到警方的通知书。警方以犯罪嫌疑人未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范畴,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不予立案。
(图片来源:腾讯新闻)
事发后,这4个男生的父母没有一句道歉,第二天便直接将自家的孩子转入西安工读学校,销声匿迹。
自己的孩子闯下了那么大的祸,作为涉事者的家长,不应该主动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吗?
正确的做法是,不仅要登门道歉,还要积极协商补偿。如果受害者受到的心灵创伤比较大,还应该主动将受害者送医,接受心理治疗。
这4名男生的父母一句道歉没有,玩起了人间蒸发?这波操作也是绝了!
6月6日,澎湃新闻报道称:
目前4名男生已送工读学校;
教学点负责人被撤职;
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以及涉事年级主任、班主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镇中心学校校长被诫勉谈话。
受侵害女生正在接受心理辅导,准备转学。
这起恶性侵害事件,看似就这么划上了句号……
4名男孩作完恶后,拍拍屁股换个学校继续生活。女孩儿因此事产生的心灵创伤谁来补救?
更令人气愤的是,蓝田县委宣传部呼吁,“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考虑,希望社会各界不要再关注报道评论此事,让孩子尽快步入正常生活。”
如果单指对女孩的保护,那么这种呼吁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如果包含对犯罪者的呼吁,抱歉,接受不了!也做不到!
因为被侵害女生“步入正常生活”的前提是,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维护和保障!
未成年保护法
就是孩子犯罪的“免死金牌”吗?
(图片来源:网络)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其犯罪手段之残忍、恶劣,不断挑动着公众的神经!
与此同时,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问题也让人更为担忧。
2020年6月1日,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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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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