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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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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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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日前发出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3个区(市)县作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市级实验区”。据悉,入选的实验区(市)县将分别遴选1-3所幼儿园作为试点园。

  组织申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市级实验区、试点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指南》,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市教育局强调,入选实验区、试点园需务实开展行动研究,着重探索贯彻《指南》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层面的组织推进方式,以及在幼儿园教育实践层面的具体实施方法,通过示范引领、区域带动促进我市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申报市级实验区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须重视和支持《指南》的贯彻落实工作,能够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能够聚集一批优秀的学前教育专家队伍,为本区域行动研究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拥有一批规范、优质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成都市一级幼儿园,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具体的行动研究;能以多种形式凝练出具有引领性、操作性、推广性的研究;能够发挥实验区的区域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实验中的成功经验,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整体发展。

  按,申报市级试点园的须是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或成都市一级幼儿园,且有开展行动研究的积极性;园长应有先进的教育,能正确解读《指南》的与要求,能够结合本园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研究;拥有一支师德、业务精良、团结敬业、善于研究与践行的教师队伍;在园务管理、保教工作、课题研究、创设、园本研训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和经验,办园成效显著,社会信誉度较高,能在当地起示范辐射作用;具备承担区(市)级培训、考察观摩、跟岗学习等任务的能力。

  本次申报将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凡符合实验区申报条件的区(市)县及符合试点园申报条件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成都市一级幼儿园均可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幼儿园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认定。据悉,申报将于今年11月20日截止。

  实验区、试点园需做好贯彻落实《指南》在前期阶段的思考与讨论工作,对《指南》的文本进行深入理解后,结合《成都市贯彻落实〈指南〉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研究方向和专题,围绕组织机构、研究目标、研究步骤、推进机制、保障条件等制定详实的贯彻《指南》实验区实验方案和试点园行动研究方案,报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以区(市)县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市教育局。记者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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