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辽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晋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辽府〔2019〕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在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上,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另设机构),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4.38平方公里(包括有条件建设区0.19平方公里)。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路径,进一步加大对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加强与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在做好顶层谋划和整体规划后,同步开展环评工作。
三、你市要进一步加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
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产业结构,强化产业优势与特色,提升产业发展能力与水平,为地区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马可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