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回函上交所:大股东放弃控制权 质押不影响过户
8月18日晚间,维维股份(600300)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在公告中,维维股份表示,股票质押不会影响此前披露的新盛集团股权交易过户,而新盛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
股权质押不影响大股东过户
此前维维股份曾多次解除质押
8月6日,维维股份披露于2019年8月2日与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维维集团拟向新盛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2.8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
维维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若本次转让实施完成,则新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8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由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8月7日,维维股份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交所要求维维股份说明维维集团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考虑和资金用途,维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拟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各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等;还需提供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以便进行内幕交易核查。
维维集团在回复函中表示,截至8月18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5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91%,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2.48亿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45.0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3%,至2018年12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63.59%,账面货币资金为9838.40万元。
维维集团表示,前期股份质押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本次维维集团股权转让的主要考虑是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回笼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8月,维维集团已经在今年多次质押所持有的维维股份的股票。此外,维维集团也多次解除质押。今年7月11日、8月8日和8月13日,维维集团多次解除质押股份。值得注意的是,后两次质押都是发生在8月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后。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维维股份解释上述股份质押是否会对本次股权转让过户产生影响及解决措施。对此,维维股份表示,维维集团未质押的股票共计3.02亿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54.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8%;拟向新盛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2.8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因此,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对本次股权转让过户产生影响。
维维集团将放弃控制权
新盛集团一年内无取得控制权意向
此次股权交易涉及维维股份控制权问题,上交所也有所关注。在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维维集团是否拟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等问题。
对此,公司回复称,股份转让完成后至董事会改选前,公司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构成;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由维维集团提名,维维集团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故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维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启典、魏伯玲、胡云峰、张桂宣、庞政堂、曹荣开等自然人。
董事会改选后,新盛集团将提名二名非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而维维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保留三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第三大股东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享有一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亦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维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5.91%的股份,维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出于自身管理和发展需要,将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新盛集团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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