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药价目前总体保持稳定
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药价目前总体保持稳定(权威发布)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邱超奕)药品保供稳价,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22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为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短缺药和原料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今年4月以来,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分级应对、组织做好重点药品供应保障、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政策落实、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等。
“目前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曾益新说,政府将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推动解决监测应对不够及时灵敏的问题;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以合理价格保证企业配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将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针对药品价格上涨问题,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归纳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价格管控。“对于涨价事件,比如扑尔敏过度涨价、硝酸甘油短缺,我们一是约谈企业;二是拒不纠正的,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三是依法处置。对涨价事件已形成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采取一系列措施。”
第二个层面是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主要包括预警监测、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暂停挂网、违法惩处等。
第三个层面是深化改革。药品中间环节多,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一是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二是建立全流程的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三是完善配套推进医保支付改革。通过综合举措,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
据介绍,目前药品价格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一些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医保准入谈判,价格大幅度下降。2015年以来,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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