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涉嫌四项信披违法遭顶格处罚 杨幂、李易峰卷入其中
证监会对欢瑞世纪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长达两年的调查,近日终于落下帷幕。
证监会对欢瑞世纪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欢瑞世纪被认定存在四项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包括虚增营业收入近亿元,占用公司资金3000万元等。欢瑞世纪以及相关当事人被处以60万元的顶格处罚。
在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随着监管层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过去不少上市公司的造假问题更多地得以暴露。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而言,也应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权,从而让企图造假者有所畏惧。
欢瑞世纪官网截图
虚增收入近亿元,欢瑞世纪被认定存四项违法事实
11月5日,欢瑞世纪发布了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证监会认定欢瑞世纪在2016年的一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事实。
2016年2月,欢瑞世纪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欢瑞文化、陈媛、钟君艳等60名欢瑞世纪股东所持有的欢瑞世纪100%股权,当年11月欢瑞世纪成为欢瑞世纪并表的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交易中,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主要涉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四项违法事实。
2013年-2014年,欢瑞世纪在《古剑奇谭》《微时代之恋》《少年四大名捕》的相关销售合同生效之前,提前确认版权转让营业收入合计9729.06万元,被认定为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
2015年-2016年,欢瑞世纪虚构收回了上海轩叙应收账款合计2550万元,该笔款项并非由上海轩叙支付,实际来源于时任欢瑞世纪董事长陈援以及时任欢瑞世纪总经理钟君艳二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因为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欢瑞世纪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元。
2013年12月,欢瑞世纪本应将一笔延期未收的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公司直到2014年12月才进行相关操作,导致2013年-2015年三年少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60万元,被认定为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13年-2017年4年间,欢瑞文化通过利用合作拍摄电视剧《铁血黑金》项目占用欢瑞世纪资金1200万元,钟君艳及欢瑞文化利用向旗下艺人李某某借款事项占用欢瑞世纪资金1800万元,均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欢瑞世纪并未在年报中如实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欢瑞世纪上述的信披违法事项,明星杨幂与李易峰亦卷入其中。
欢瑞世纪虚构收回应收款一事中,涉及了上海轩叙公司,杨幂曾是该公司的重要股东,持有30%的股份,而在上述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期间,杨幂尚属于欢瑞世纪旗下的艺人。
此外,欢瑞世纪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一事中,所提到欢瑞文化旗下艺人李某某就是李易峰。此前欢瑞世纪曾在深交所回应投资者称,李易峰确实曾在2015年2月份向影视公司借过1800万,用于购置房产。李易峰已于2017年元月份向影视公司归还了这笔借款。
罚金合计452万元,律师称投资者可积极索赔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查明欢瑞世纪的违法事实之后,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做出了以下的处罚:
一、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陈援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
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万元;
三、对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万元;
四、对张睿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欢瑞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六、对王贤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以上罚金共计452万元,中新经纬记者查阅《证券法》发现,上述处罚中,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欢瑞世纪、陈援、钟君艳所给出的60万元罚金,已经是规定范围内的顶格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自从2017年7月17日,欢瑞世纪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股价一直维持下跌趋势,截至今日(11月6日)收盘报5.16元/股,较2017年7月17日的收盘价9.46元/股下跌45.45%。两年市值蒸发超43亿元。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王晶律师指出,欢瑞世纪的原股东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依法应当对欢瑞世纪承担侵权责任,欢瑞世纪是二级市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凡是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的投资者,都可以在证监会对其作出正式处罚后,自行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现,专家称提高违法成本很重要
近年以来,康得新、獐子岛、辅仁医药等不少上市公司均因涉嫌财务造假而被证监会立案或处罚,而每当有上市公司被爆出涉嫌财务造假之后,公司的股价往往应声下跌,让投资者损失惨重。
西南证券首席分析师张刚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存在着多种诱因。“财务造假,可以虚减利润,让股价很低,进行吸纳,然后虚增利润再推高股价,造成股价虚高,从而形成了巨额的套利空间。还有,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把自己的股份进行质押,质押所能获得的金额是依据公司业绩、股价来进行评估的,特别是最近几年,股票质押凸显出来的风险暴露的非常集中,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把股价做高,避免遭遇强制性平仓。”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中新经纬记者指出,少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在A股一直存在,近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推进注册制等改革,监管层也更多的把精力放在了信息披露的监管上,这让过去不少公司的造假问题得以暴露,这个过程将会让未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
有业内人士指出,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需要资本市场多方面参与者共同行动。一方面,监管层加强监管,完善处罚机制,提高违法造假的成本;另一方面,发行证券提供担保的专业人士也应担负起责任,坚守职业道德。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指出,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首先要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违法犯罪成本不高,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就容易泛滥。
“对我们的投资者来说,也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上市公司索赔,主动维权,让造假者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才能让企图违法的人有所顾虑,防止出现更多的造假行为。”董登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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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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