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为重整承担损失?盐湖股份:需秉持债权优先原则
盐湖股份面对外界质疑首次发声。
对于股东是否及如何为本次重整承担责任和损失?11月29日晚,盐湖股份在公告回应称,破产重整程序下,需要秉持利益平衡原则下的债权优先原则以及重整成本共担原则,由全体债权人与股东共同合理承担挽救公司的成本,妥善化解公司危机,实现各方共赢。
从股权结构来看,盐湖股份三季报显示,青海大型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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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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