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恒丰银行前董事长贪污案宣判,隐匿银行股份2.8亿股
作者 | 市界 唐郡
编辑 | 刘肖迎
恒丰银行前董事长姜喜运被判死缓。
12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姜喜运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一审判决结果。
姜喜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个人全部财产,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一、数罪并罚被判死缓
通报显示,姜喜运被控犯有四项罪行。
2008年1 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2. 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度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
姜喜运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在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534万元。
姜喜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向关联方出具37亿元的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特别严重。
其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涉及金额6.598亿余元。情节严重。
姜喜运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上述四罪并罚,姜喜运最终被判处死缓,转为无期徒刑后将面临终身监禁。
二、连续2年无法发布年报
上述罪行中的大部分,都是姜喜运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犯下。
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1987年开始营业,2003年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姜喜运历任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2003年银行改制后开始担任董事长,直到2013年退休离任。在位期间,姜喜运一家独大,恒丰银行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内竟然没有行长,内部治理混乱,再加上姜风格激进,导致该行大案频发。
2006年,恒丰银行卷入山西太原的郝波非法票据贴现案中。恒丰银行在未经银监会许可的情况下,在山西太原开展票据贴现业务。期间,该行派驻太原的工作人员包静初与外部人郝波勾结,骗取他人商业票据后利用虚假公司印鉴将汇票背书,然后通过传真方式将票据复印件传真至山东恒丰银行完成贴现,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
调查结果显示,恒丰银行在办理票据贴现过程中既不核实贸易真实性,也不向签票行查询,仅凭包静初的电话传真就完成贴现业务,几乎完全不存在风控流程。
类似的情节在其后数十年间仍然不断上演,恒丰银行也因此屡屡被卷入票据大案中。
2014年,姜喜运继任者蔡国华向有关方面报案,称姜喜运向恒丰银行主要股东之一成都门里集团违规出具了40亿元的银行保函,造成银行损失。当年10月,姜喜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直至今日方有结果。
有意思的是,姜喜运落马3年后,继任者蔡国华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
经历这一前一后两任董事长接力贪腐后,恒丰银行连续2年无法发布年报。近期,恒丰银行被曝4500亿元贷款中有3000亿元逾期,通过股东权益、存款准备金多渠道冲销后,最终仍有1400亿元不良贷款,最终不得不由中央汇金公司和山东省联手注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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